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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本的审计行为特征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安排的基础。本文在系统研究人力资本的审计行为特征基础上,从理论上设计了适应这些行为特征的审计制度安排。之后,通过现实考察发现现行审计制度安排存在诸多问题,从而有的放矢地提出改进我国审计管理制度安排的若干建议。本文的主要观点与创新包括:(1)系统研究了人力资本的审计行为特征。审计师是经济人,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那么他就可能滥接审计业务,在审计执行过程中就可能不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同时由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导致信息不对称,审计师还有可能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由于人力资本不可分离,注册会计师的创新力需要激励,同时由于人力资本不可抵押,这种创新力为事务所带来收益具有风险性,因此创新力也需要适当约束。(2)针对人力资本的审计行为特征从理论上设计相适应的制度安排。事务所剩余收益分配安排应以按资分配为主,同时为激励和约束具有创新能力的人力资本,应以按知分配保证人力资本的剩余收益索取权。按知分配数额由按资分配数额挤兑得出,并具体用模型分步骤介绍了分配程序和方法;为保证审计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需要对审计师进行准入管制;由于审计师是经济人,对审计师要进行行为管制。(3)提出改进我国审计制度安排的若干建议。为激励人力资本创新并约束过度创新,我们提议以按知分配实现对人力资本的剩余收益分配,构建事务所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并用数学模型讨论了约束的适当性问题;对于审计师准入标准过低,我们分别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提出了建议;对于审计师行为管制的不合理,我们提议建立以独立监管为主、行业自律为支撑的行业监管,同时加大执业检查和惩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