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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资保障,但同时能源消耗又对环境产生巨大影响。为了在开发和使用能源资源的同时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与生态,能源的可持续利用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非常重要的领域。中国可持续发展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就是能源工业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主要特点是能源发展的永续性和替代性,实施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效率—替代—多极化”战略。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有很好的利用前景,为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使之成为继煤炭、石油、天然气之后重要的替代能源。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开发利用面临许多财政、技术、制度障碍。而丹麦过去20年在促进风能的过程中,在财政援助、不断增加私人参与和政治支持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在克服利用可再生能源障碍的道路上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丹麦等国的经验表明,通过完善法律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是必要的和可行的。论文将丹麦过去20年来促进风能开发利用的经验作为一个案例进行研究,在分析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状况及立法概况的基础上借鉴丹麦经验,提出了一些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立法建议。总体上,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丹麦过去20年促进风能的经验及其评析”。在重点介绍丹麦过去20年促进风能的经验的基础上,也介绍了其它国家的可再生能源政策作为背景,以求在世界视野下更好地认识丹麦经验的国际共同性,了解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法律机制的世界发展趋势,为我国的可再生能源立法提供参考。第二部分,“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状况及立法概况”。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状况方面主要介绍了我国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原因、现状及其发展面临的严重障碍;立法概况方面分析了政策法律支持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性、我国可再生能源立法的现状及其评价。第三部分,“对我国可再生能源立法的启示”。本部分在立足国情和借鉴丹麦等国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分别从可再生能源立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具体的立法建议等方面,对完善我国可再生能源立法提出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