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历史上父权制盛行,由于男性是主要劳动力,并承担赡养父母、绵延子嗣的责任,“重男轻女”观念在中国存在了两千多年。尽管自戊戌变法、辛亥革命到改革开放后一系列改革以及西方新思想的传入,女性地位不断提高,但父母“重男轻女”的态度依旧存在还是已经改变却不得而知。“重男轻女”表面看似父母对女孩态度的小问题,实则是关于研究者一直讨论的性别平等问题。人口性别是否平衡不仅会影响人口出生率,影响我国劳动力数量,进而影响我国经济发展,而且不平衡的性别结构还会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另一方面,经济发展也与性别平等关系紧密,经济发展可促进性别平等和性别平衡。本文的主要目标是讨论在当代中国,伴随经济发展和一系列社会变革,父母对女孩的态度是否改变,即“重男轻女”观念在中国农村地区是否得到改变;如果改变,造成改变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是什么;鉴于“重男轻女”所带来的中国人口性别结构的失衡,需要给出怎样的政策建议。本文通过对陕南地区11个贫困县526户第二胎为6-12个月大的婴幼儿家庭进行问卷调查,以家庭第一胎孩子性别与父母生育第二胎孩子的时间间隔的相关关系来判断父母是否对女孩依然存在性别偏见。另外,为了进一步探究父母态度转变与否的原因,再次对陕西关中、陕南地区两县(宜君县和石泉县)4个乡镇7个村68户家庭进行半结构式深度访谈,得到一手定性数据,并将父母对女孩的态度归入“重男轻女”、“男女平等”以及“重女轻男”三种类型中,判断父母对女孩态度是否改变。其判断方法为:比较三种类型下各父母态度占比情况,若“男女平等”及“重女轻男”的比例远大于“重男轻女”,则态度改变。研究结果表明:第一,父母对女孩的态度已经转变。两县均有超过70%的父母认为“男女平等”,10%以上的父母“重女轻男”。富裕的地区更可能有“重女轻男”的观念。第二,基于绝大多数父母对女孩态度已经改变,不同年龄阶段父母对女孩所持态度没有较大差异。第三,造成父母态度改变的直接原因是男孩和女孩带给父母成本—收益的再分配。男孩在“重男轻女”时代时的优势逐渐减弱,反而目前因需在城市(镇)结婚买房等因素带给父母的成本增大。而女孩相比过去能够对父母承担更多赡养义务。第四,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中国经济的改革所带来的经济发展以及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迁移过程中女性更多就业机会的获得是造成父母态度改变的根本原因。另外,中国目前人口性别结构失衡以及出现的老龄化现象,是古老“重男轻女”观念和计划生育政策共同作用的结果。每个社会人的理性选择不会完全因政府政策而完全改变。因此,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尽可能遵循特定规律,长远考虑,切莫替“理性人”做决定。“二胎政策”的真正实施也需要相关部门配合解决育龄妇女想生而不敢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