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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政府的信息公开纳入了透明轨道,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依法公开信息成为了我国各级政府基本的法定义务,最大限度的保障了老百姓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随着我国网络信息的不断发展,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成为提供社会公众服务的重要手段,是推进阳光政府和服务政府的关键渠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各级政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初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本研究根据我国现阶段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以武汉市政府门户网站为对象,结合地区实际发展现状,比较国外其他地区政府门户网站,将武汉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内容划分6大类:民生服务;国家市政法规;城市项目;行政工作;政府免于公开事项说明;申请信息公开事项。根据这6大类内容设计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效果评价量表,并在武汉市范围内进行抽样调查统计,对武汉市政府相关行政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效果进行测评,进而分析武汉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实践中呈现的不足,主要体现在:民生服务“软实力”缺乏;相关政府部门依然比较重视“面子”工程;有关行政机关对信息公开划分范围和重视力度不足。针对以上问题,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个性化服务还需加强;第二,推进门户网站多层次建设,集中统一整合信息公开管理;第三,加快建立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长效机制;第四,积极建立政府和民间相互协作的信息公开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