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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尝试对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的理论进行梳理和分析,从中整理出他们对广告所持的批判态度,并且对这些批判进行更加具体的深化和拓展。在方法上,本文做到不去主观地猜测和推断法兰克福学派理论的广告观,而是将他们直接谈到广告的地方——哪怕是不重要的位置——作为突破点,从中挖掘更深层次的内容。
经过整理我们看出,在马尔库塞的“单向度”理论中,广告被视为是资本主义运转的必须要素;它不断地创造虚假的需求,使得人们沉浸在消费的欲望之中;与此同时,广告和其他因素配合在一起,将人们的日常交流限制在既定论域,排除了其他革命性的话语和思想;另外,在其爱欲解放理论中,广告是一种有效的手段,使“性”被大规模地整合到社会生活之中,其实质是开辟了直接的通道来释放人民群众被压抑的“利比多”。文化工业理论认为,广告已经成为少数庞大资本控制市场的手段;它和其他文化工业产品在形式和本质上的界限已经变得非常模糊;广告和其他因素一起,利用自己高强度、大范围的特点和人们从众的心理引导和创造流行。而在哈贝马斯看来,广告最初并没有影响到公共领域的性质,经过大规模的发展,它开始间接的发挥作用,使得私人力量“侵入”公共领域,而后来,广告被用来达到公共关系的目的,这标志着广告成为直接影响公共领域的重要因素之一。
本文认为,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尤其是早期的理论),表现出很强的“厌恶资本主义一切”的倾向,这一倾向在其对广告的论述中也得到了相当明显的表现。在其理论中,广告扮演了“资本主义帮凶”的角色。这无疑使他们在看待广告的时候带有了主观的成分。本文认为,从单纯的经济层面来说,广告应该被视为一种“中性的”经济活动,而且,在人们日常的经济生活中,广告还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沟通手段。另外,在意识形态层面,法兰克福学派对广告的批判还是存在不够深入的缺陷,这主要表现为两点:对人们接受和消费广告和各种文化工业产品的外部机制缺乏具体的考察;没有深入地分析人们接受广告后的内心机制。事实上,人们在接受广告以后并不是一定会产生统一的变化,而且虽然在表面上看来广告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人们的话语和行为,但是个人内心到底有没有发生同样的变化却还有待进一步的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