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1年11月WTO多哈卡塔尔第四次部长级会议开启了WTO成立之后的首轮谈判。此次谈判的目的是贯彻WTO的宗旨,促进世贸组织成员削减贸易壁垒,推动贸易全球化,解决全球尤其是不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问题。多哈回合谈判的关键在于农业问题,农业谈判能否取得成功决定着多哈回合谈判的进程。由于农业问题在各国经济社会中举足轻重的地位以及谈判面临的巨大挑战,农业谈判备受各国的关注,国内外经济学家和学者官员对多哈回合也进行了大量细致研究。 本文将就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进程、阶段性成果、面临的挑战及出路展开具体分析,以期能够早日完成农业问题的谈判,加快多哈回合的谈判进程。 多哈回合农业谈判旨在实质性改善市场准入,削减并逐步取消所有形式的出口补贴,以及实质性削减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政策,同时要对发展中国家实施特殊和差别待遇以保证谈判的有效运行和更好满足发展中国家有关粮食安全、地区进步的发展要求。因此,农业谈判主要涉及国内支持、出口补贴、市场准入三个核心议题。截止到2005年12月香港会议,多哈回合农业谈判基本解决了出口补贴问题,各成员商定到2013年底取消所有形式的出口补贴。但在国内财政支持和关税削减幅度上,以美、欧为主的发达国家,和以巴西、印度为首的发展中国家难以达成一致,因此取得的突破性成绩较小,仍需要进一步努力。总体而言,发展中成员的减让承诺更积极,而发达国家需要减让的黄箱政策支持额度巨大,且有由黄箱政策向绿箱政策转换、从而逃避削减承诺的趋势。因此,发达成员在国内支持削减和关税减让方面空间还很大。多哈回合农业谈判关于发展的宗旨还有待进一步贯彻。实现农业谈判的目标,还需要各成员长期共同的努力。 尽管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但农业谈判的结果仍鲜有实质性进展,多哈回合的完成日期也不断推迟。本文认为多哈回合农业谈判面临的主要挑战可以从谈判客体、谈判主体以及谈判的国际宏观背景三个方面进行研究。首先,农业议题本身充满了复杂性,是对谈判成功的巨大挑战。一方面,农业问题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意义,另一方面,农业发展在一国产业结构中往往居于弱势,需要政府予以支持;其次,谈判主体利益冲突严重,很难协调一致。农业谈判涉及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内部以及发展中国家内部种种利益关系,各谈判方受自然条件、经济基础、要素禀赋等因素的影响,谈判立场和要价、出价很难达到一致,另外,此次谈判形成了以美国、欧盟、G20、G10、特殊产品(SP)和特殊保障机制(SSM)联盟(简称G33)等五方面为主要力量,以G20与美欧矛盾为主线的谈判格局,由于代表不同利益的众多集团势均力敌,互不相让,多元化的谈判力量也加剧了谈判的难度;再次,从国际环境来看,一方面,发达国家由于贸易保护主义兴起,在多哈回合谈判中表现消极,没有做出必要的让步,另一方面,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快,也对WTO多边贸易体制形成了严峻的挑战。 尽管多哈回合农业谈判面临挑战,举步维艰,但其意义重大,不仅能够推动农业自由贸易全球化的进程,而且还有重要的政治意义,能够全面完成多哈回合农业谈判关系到WTO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是否牢固。本文在分析农业谈判面临挑战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了农业谈判的出路。首先,由于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是农业谈判的最大受益者,因而广大发展中国家要担任起谈判主导者的职责,为谈判顺利完成做出努力,一方面,利用WTO相关规定,改善农业补贴机制,提高谈判地位,另一方面,还要发挥集团力量,争取更多支持。同时,作为农业谈判的组织者,WTO也要逐步完善多边贸易谈判机制,使得谈判更加高效,以期早日完成谈判任务,实现贸易自由化和全球发展的宗旨。另外,为了实现谈判的目标,必须有一个宽松良好的环境,在全球主要国家经济衰退的时候,一般会引起贸易保护主义盛行,不利于自由贸易协议的达成,多哈回合农业谈判需要抓住机遇,在美国、欧盟、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快速增长的时期加紧谈判进程,实现谈判目标。 中国是典型的农业大国,农业问题关系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意义不言而喻。同时,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多边贸易谈判中也必将起到关键的作用。中国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始终践行入世承诺,积极推动农业贸易自由化,在多哈回合农业谈判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作为发展中成员,中国存在自身的困难,与发达成员有很大差距,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要争取合理合法的权益,使承诺与发展中成员的承受能力相匹配。因此,在新一轮农业谈判中,中国要坚持自己的立场,团结广大发展中成员,在争取谈判利益的同时,促进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