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税制改革法案与美国慈善捐赠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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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慈善捐赠事业发展的历程中,税收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税收政策能够激励公民积极进行慈善捐赠;对慈善捐赠进行税收优惠;对慈善组织起到监督和管理作用。1969年税收改革法案是美国慈善捐赠历史上一个重要的分水岭,该法案加强了对私人基金会的限制;禁止接受捐赠的个人或基金会为私人牟利;规范了基金会的资格审查和定期审议;对财产捐赠的具体减税额度进行限制。美国国会之所以提出这一税法改革,与当时的社会背景息息相关,在税法改革之前的美国社会中,许多假借慈善之名但实际上是钻税收法律漏洞的现象十分普遍。许多高收入者通过将财产捐赠给慈善组织获得税收减免的资格,这引起国会和社会的不满。从而引发国会对公平问题、估价问题、捐赠利润问题和纳税人士气问题以及政府与慈善机构的关系问题的探讨,推动税收改革法案的颁布和实施。该法案颁布后,鼓舞了纳税人的捐赠热情,在公平的基础上激励纳税人加入到慈善捐赠的行列。但因其对实物捐赠的限制,导致实物特别是艺术作品、文学作品的捐赠急剧减少,产生了消极的负面影响。但这一负面影响在慈善捐赠事业的历史上来看,推动了税收法案进行进一步变革,从而更加适应慈善事业的发展。同时该法案规范了私人基金会的各种行为,推动私人基金会向着更专业、更标准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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