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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Solarworld为代表的欧盟光伏企业向欧盟委员会正式提交了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立案调查的申请。从而继美国对我国光伏产业进行“双反”之后,欧盟也揭开了对中国光伏产业“双反”的序幕。在“双反”的进程中,德国率先发起了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与法国一起向欧盟提出反倾销申请,但是一旦反倾销申请被接受并付诸实施,德国的态度就发生了变化,由之前的支持对中国的光伏产品采取反倾销,变为反对对中国采取反倾销措施,这样德国和法国的立场有了变化与差异。这种引发德国态度转变的原因是什么值得我们探究,以及我国光伏产业被“双反”的原因和以后的发展对策也值得我们去探讨。首先,文章我们分析了采取反倾销所带来的贸易效应,总结出四种贸易效应(贸易破坏效应、贸易转向效应、贸易偏移效应以及贸易抑制效应),对这四种贸易效应的内在机理进行了揭示,在对这四种贸易效应分析完之后,我们提出了对问题的假设性猜想:德国之所以态度转变是因为采取反倾销措施所带来的贸易破坏效应和贸易抑制效应都很显著,而对于贸易转向效应其产生的影响效果是负影响,所以德国不得不基于自身的利益,转变之前的态度,极力的说服其他国家反对欧盟对中国采取反倾销措施。而对法国而言,其贸易破坏效应和贸易抑制效应都不显著,对于贸易转向相应来说,其影响效果是正影响,所以法国自始至终一直高举赞同旗帜。这也更说明了一个问题,所谓的反倾销,到头来并没有什么普遍正义性、市场公平性可言,当对自己有利时,就去指控别人,一旦对自己不利了,就可以转变自己的立场。其次,文章选取已经终裁的光伏产品作为涉案产品进行研究,为了使数据更加的准确,文章选取的是2011--2013年8位HS海关编码产品的月度数据,涉及的产品包括HS85013200.HS85013300.HS85013400.HS85016120. HS85016180.HS85016200.HS85016300.HS85016400.HS85414090.在经验检验之前,文章先使用图表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对反倾销的贸易效应的进行直观分析,对贸易破坏效应进行分析时对比了同类非同种产品(HS编码为85061011、85063000、85065010、85065030)的进口量的变化,对贸易转移效应的研究中对比了日本、美国和印度的进口量的变化,对贸易抑制效应的研究中选取了光伏太阳能电池的最主要的原材料多晶硅(HS编码280461900)进行研究,为进行经验检验提供了比较全面的概括,是对经验检验的铺垫。再次,文章在图标分析、对比分析的基础的上,建立反倾销贸易效应模型,正式对假设进行经验检验,经验检验的结果显示出:(1)对德国而言,采取反倾销的贸易破坏效应和贸易抑制效应显著,而反倾销的贸易转向效应的影响效果为负,这跟我们之前的假设一致。(2)对法国而言,其反倾销的贸易破坏效应和贸易抑制效应均不显著,而反倾销的贸易转向效应除印度外,美国和日本的贸易转向效应效果显著为正。所以我们可以得出德国态度转变的原因完全是基于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所谓的反倾销,到头来并没有什么普遍正义性,市场公平性可言,当对自己有利时,就去指控别人,一旦对自己不利了,就可以转变自己的立场。最后,文章分析了我国光伏产业存在的问题以及被欧盟反倾销的原因。我国的光伏产业受到地方政府太多的扶持,使得本产业的创新力不足,自生能力欠缺以及国内需求不足,严重的依赖国外的市场,这种两头在外的情况在外界情况发生变化时,很容易受到打击,甚至打击是毁灭性的。而我国之所以会遭受到反倾销,首先是因为我国对于光伏产业的大力扶持,各种形式的补贴使得我国的产品的价格严重的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再次是因为欧债危机使得欧盟国家行业受到影响,行业发展受资金影响,困境重重;再次是出于对新兴战略资源的保护,在全球大环境下,新能源更是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竞争力。在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从政府、企业和行业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对政府:(1)维持市场的公平竞争;(2)加强电网建设,支持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严格遵守SCM的理念和原则;(3)加强对强制购电和装机补贴政策的完善;(4)有针对性地对上网电价进行资金补贴,扩大我国的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对企业(1)落实“走出去”战略措施,在海外寻求投资光伏电站的发展机会;(2)光伏企业加速生产结构的完善和整合;(3)加强技术创新,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进行集成创新,以技术占领市场。对行业(1)完善对企业的监督机制;(2)加强对行业整体风险的管理能力;(3)加强对光伏产业链上游的补贴,提高我国自主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