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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实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各项社会事业也有了长足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我国经济发展经历了相当长时期的高速增长,保持了平均8%的增速。特别是2007年以来,我国的GDP增速一度达到平均10%左右,但在经济高速增长的背后,是人均能源消耗量6%--7%的高速增长。也就是说,我国的经济增长付出了高昂的资源能源环境代价。进入21世纪,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意识到,要想获得更长久和持续性的发展,必须找到一条节约自然资源、与自然环境和谐共处的发展道路,这已经成为世界性的共识。“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其核心在于提倡自然资源在经济发展中的高效循环利用,以达到最大程度使用自然资源的目的,从而改变传统经济发展中经济增长与资源投入线性相关的简单模式,即改变粗放型的自然资源利用模式。推动和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政府管理中不能回避的问题,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地方政府在管理过程中,如何落实发展好循环经济,是现实而迫切的问题。要真正解决好循环经济发展中政府行为失当的问题,需要政府自身的不断努力,这其中包括对循环经济的重新认识、对自身职能的准确定位以及对治理方式的反思与调整,最终建立比较完善的生态政治秩序,实现生态文明。本文通过对平凉市循环经济发展状况的调查研究,结合资料文献研究及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归纳出平凉市在发展循环经济中政府行为模式上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进行可行性的验证。这个研究紧密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和地方政府管理的现实要求,具有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的重要意义。许多的实践已经证明,循环经济的产生和发展,对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带动相关产业扩大就业,构建社会生态文明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作为国家循环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政府在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肩负着巨大责任。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行为必须发挥主体的能动性,构建完善的循环经济发展法律法规体系,健全体制机制,转变发展中的思路,明确政府在循环经济发展中所肩负的责任,立足于服务并扮演好应有角色,不断优化政府管理行为,实现透明高效的全程化管理,调动企业、公民、社会团体及政府部门自身,实现多元化的参与机制,从而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