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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以及投资者保护法律等公司外部条件发展不完善的情况下,相对控股结构之所以被认为是一种适合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模式,就是因为相对控股的股权结构在公司治理方面能够产生内部监督机制。但是,对于具备相对控股股权结构模式的上市公司来说,股东间的行为关系有可能是相互制衡,也有可能是相互勾结和相互竞争。如果是相互勾结或是相互竞争,那么相对控股的股权结构对公司绩效就是负的影响。所以,研究我国上市公司相对控股股东间的行为关系就变得有了价值。
本文第一部分是引言部分,主要是说明本文想要解决的问题,以及研究的意义和思路。
第二部分是文献综述,回顾了国内外在股权结构和公司绩效关系上的研究成果,说明自己所要研究的问题是属于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关系这一领域的,所不同的是,本文的研究方法是从股东由于持股不同而表现出的相互行为关系这一动态股权结构定义的角度,对股权相对集中的相对控股模式与公司绩效的关系进行了研究。
第三部分是相对控股股权结构同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分析,主要是定性分析相对控股股权结构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独特优势——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以及认为该种股权结构模式适合我国上市公司的原因。
第四部分是实证分析部分,包含了回归分析和案例分析两大部分。该部分一开始便提出,股东之间的行为包括相互制衡、相互勾结和相互竞争三种,通过经验模型设计,针对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以及相互勾结对公司绩效的影响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表明,我国国有股和法人股股东之间的相互行为关系对上市公司的绩效有显著的影响,并且平均意义上是这两大股东间相互制衡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更加显著。该部分的案例分析一方面是对前面回归分析结论的进一步解释,另一方面是为了说明上面的实证分析中没有检验的股东间相互竞争的行为对公司绩效的影响。
文章的最后部分主要是结合本文研究的结论,对引言部分提出的问题作一个回答,并对可能涉及到的主体提出了相关建议,对本文的研究不足之处进行了总结,并指出今后进一步研究工作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