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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信用评级是债券投资人获取企业信用风险信息的主要方式之一,然而我国的债券市场上信用评级标准和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加之投资者维护自身的权利和意识薄弱,债项评级“趋同”和“偏高”现象频频发生。2017年7月3日,债券“北向通”正式启动。通过引入法律维权意识更强、专业素养更高的境外投资者,将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行为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本文首先通过梳理国内外学者对信用评级的相关研究,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和有效市场理论,结合北向通开通前后,信用评级机构对纳入及未纳入北向通名单的债券在信用评级上的评分差异,提出信用评级机构行为更加谨慎的假设。其次,建立双重差分模型,以半年度为频次对2016年上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5个半年度时点共计12,365组样本进行实证研究得出结论,最后对信用评级行业监管提出思考和建议。本文对内地资本市场信用评级提供的信息质量,完善和规范信评机构行业监督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北向通的开通促使信用评级机构下调债券的信评等级,在面临更高的风险诉讼和更有力的投资者监督时,信评机构的行为会更加谨慎。其中,低声誉、内资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北向通的反应更大;高现金流、高机构投资者持有比的债券受北向通影响的程度更大。本文建议在进一步深化引入境外投资者的同时,完善评级行业的法律规范,同时加强投资者教育,培养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