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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事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体育事业又是我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体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均有明确的要求。加快农村体育事业的建设,增强农民的身体素质,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丰富农民的体育文化,实现农村社会现代化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需求。本研究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访谈法、数理统计法、实地考察法等研究方法,以湖南省农村体育现状为依据,以政府干预理论为指导,从理论上来探讨和分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形势下,政府为什么要加强对农村体育的干预以及如何对湖南省农村体育进行有效的干预。探索干预的目标是什么、从哪些方面进行干预、运用什么手段干预等系列问题,为政府干预农村体育建设提供科学的理论参考。研究结果表明:湖南省农村居民体育观念淡薄、参与体育锻炼的人数有所增加,但数量仍然不高;农村体育设施匮乏、体育消费水平低、体育活动组织不规范;农村居民体育锻炼形式单一、锻炼技术水平较低;政府对农村体育重视程度不够、干预力度不大。结合湖南农村体育现状及湖南的人文、地理特点,指出政府应分别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对农村体育进行有效的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