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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为不断促进保险经营国际化,保险会计准则采用了IFRS4二阶段最先进研究成果以来,我国监管准则和保险公司经营相关税收政策也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实施《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以来,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准备金的确认和计量与过去相比发生了质变,这种变化会直接影响公司现行经营方式、内部管理和产品设计。随着保险合同准备金会计计量方式的改变,其税收政策将面临重大挑战。本文基于过去学者对保险合同准备金会计计量、税收政策各方面的研究,对我国保险合同准备金会计计量以及税收政策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本文选取了一个崭新的视角来看待保险合同准备金税收和会计问题,纵向研读我国各时期不同的政策文件,阐明了我国保险合同准备金税会从协同走向分离的趋势。目前我国保险合同准备金税会分离的关键点体现在: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以及理赔费用准备金的税会处理方式上,而寿险责任准备金、长健险责任准备金以及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税务上都认可会计上做法。同时,本文选取了41个国家和地区作为横向对比样本,旨在找到我国的保险合同准备金会计计量方法与税收政策在国际上目前所处的水平。假定若这41个国家大部分都采取某一税会政策,那么认为该政策在目前是具有其合理性的。此外,本文还阐明了良好保险合同准备金税收政策的原则,再结合国际比较的结论,找到我国保险合同准备金税收政策存在的漏洞,试图探索符合我国国情以及适应保险行业特点的科学税收政策。第一章主要为研究文献综述。对于保险合同准备金从会计和税收角度进行研究的国内外文献,以及税会模式、保险税制改革相关文献进行系统梳理,并简要评价。同时,本章将研究方法主要设定为比较研究法和内容分析法。第二章以“保险合同准备金组成及计量基础”为题。本章首先界定本文研究对象——保险合同准备金,它包括的项目,每种准备金的内涵和外延。然后指出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三个基础:以会计准则为基础、监管规则为基础和以税法及税务文件作为计量基础。第三章以“保险合同准备金会计制度及变迁”为题。首先依照时间顺序对我国历来保险合同准备金会计确认计量规则进行纵向对比,指出会计制度之所以变革在于,保险合同准备金会计计量需要区别于其他计量基础以及增强财务可比性,然后对分成寿险与非寿险,对我国现行保险合同准备金会计计量方法进行了系统的归纳,引出研究主题。第四章以“保险合同准备金税收政策变迁与现状以及税会差异比较”为题。本章由我国历史上所采用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切入,以政策规范对象由宽到窄分成了三阶段:金融保险企业混合、保险企业以及仅针对保险合同准备金。本章最后探讨了我国保险合同准备金税会关系变迁历史:一致期、微小分离期和实质分离期。第五章以“保险合同准备金税收政策的国际比较”为题。本章选取了41个国家和地区作为样本横向比较它们对于保险合同准备金税收政策,总结异同,旨在为政策建议提供经验和借鉴。国际比较结论是,我国在寿险合同准备金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处理与这41个国家和地区的主流做法大致相同,而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税务处理不认可会计计量金额,这与近一半国家和地区处理相同,但具体扣税政策与他国均不相同。理赔费用准备金的税会处理,我国仅与越南和土耳其两国相似。第六章以“保险合同准备金税收政策存在的缺陷及政策建议”为题。本章是对第五章的总结和应用,首先还是阐述了优良保险税制的标准,然后指出我国保险合同准备金税收政策存在的漏洞,就此提出若干政策建议:税法应主动与会计准则协调,规范寿险合同准备金、保费不足准备金以及赔款准备金的扣除,完善理赔费用准备金扣除政策的空白。本文主要的创新在于将寿险和非寿险合同准备金的税会关系以及税收政策都进行了系统梳理,并选取了国际上足够多的国家和地区最新的准备金税收政策进行横向对比,丰富了过去的研究成果。同时本文的政策建议及时,是基于会计上最新的计量方法和税法上最新的扣税政策而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