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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农贸市场自产生以来,便具有很强的公益属性和民生属性。农贸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的重要渠道,发展好农贸市场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桥梁之一,同时,农贸市场监管效果也是一个城市管理水平的反映。但是,在当前的环境下,城区农贸市场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由于现在城区农贸市场的运营管理中存在着管理协调机制不健全、监管主体职责不明确,甚至出现执法机关监管手段不合理、不合法,缺乏规范统—的监管标准的现象,加之各监管主体之间组织管理不到位,无法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导致了政府对城区农贸市场的监管不力,造成了城区农贸市场经济秩序混乱,脏、乱、差问题难以根治,直接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也损坏了政府的形象,进而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采用文献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以及理论研究法对福州市鼓楼区农贸市场的政府监管进行研究。本文分五部分:绪论部分,对文章的研究背景、意义、研究思路与方法以及创新与不足之处进行论述;概念理论部分,界定了农贸市场、政府监管的概念以及公共管理、政府规制理论、信息不对称等相关理论基础,为本文提供理论支持;问题部分,从福州市鼓楼区农贸市场现状出发,结合对福州市鼓楼区农贸市场的调查问卷结果,分析城区农贸市场政府监管中存在的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手段不合理与监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原因部分,阐明城区农贸市场监管不力的原因,即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管理职责不明确、监管的具体标准不规范、监管队伍薄弱以及监管手段设施不到位五大原因;对策部分,从监管队伍建设、法律法规、政府职责、监管标准与机制五个角度出发,提出了明确监管主体职责、强化监管力量、严控监管标准以及健全监管机制的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