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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农业既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又是一个相对的弱质产业,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很弱,农业在生产经营和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各种系统和非系统风险的阻碍,农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受到重重威胁。我国地域辽阔,农业所涉及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的品种丰富,不同地区面临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千差万别,而且既难以准确预测又无法完全规避,而农业保险恰恰是解决这一难题的重要手段。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风险的重要工具,对于保障农户收入、促进农户正常生产运作、提高农业发展的稳定性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国内外关于农业保险的实践经验表明,农业保险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政策导向,离不开政府的财政补贴,必须建立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制度。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起步晚,在2004年才正式开始试点,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的重要性,虽已得到政府和理论界的广泛关注,但有针对性的财政补贴思路还不明确,实践经验更是匮乏。在此情形下,研究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的差距以及应采取何种措施来完善财政补贴,对于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甚至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第一部分对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创新与不足等进行了阐述。第二部分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概念进行了诠释,并运用经济学相关理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准公共物品属性,及其供求平衡进行了理论分析。第三部分,通过对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的阐述以及对上海、浙江、安徽、河南各省模式的比较分析,得出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在法律保障、补贴标准及范围、补贴方式和巨灾风险分散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通过对美国、日本、法国和菲律宾这4国进行分析对比,得出我国应从中吸取的成功经验。第五部分,提出我国应建立完善财政补贴体系及健全监管机构和立法的总体思路,并提出完善法律制度、明确各级政府事权、建立专门监管机构、探索多种发展模式、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和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