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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的中国正处于一个重要的转型发展时期,社会各个领域都面临着根本性的变革。在这样一个时代的大背景下,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的政府管理不仅面临着众多全新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挑战,也处于一个关键的制度创新的历史时期。政府的管理行为的正当性是由公共行政致力于公共目的这一本质所决定的,对政府行为的正当性要求是政府存在的前提。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实行管理的行为,它必须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特定的主客观基础上,以及特定的法律、规范的制约中运行,它必须具有相应正当性的要求和标准。因为一旦超出这些约束机制,冲破这些标准,便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产生阻碍与破坏作用,引发社会以及市场失范和无序化,因而产生不良效应。
因此,本文立足于与这样一个时代背景,致力于理想状态下的政府的管理行为的正当性问题的理论勾勒和分析。本文对此首先对正当性的这一核心概念进行了分析和界定,政府管理行为的正当性也具有其特定的内涵。从基本的概念界定出发以此确立本文立论展开的出发点。进而分析当前我国政府管理过程中的不正当的行政行为产生的原因、表现和危害。由于政府管理行为的正当性正如政府行为一样,涉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和众多领域,任何政府管理的变革过程都是一个系统工程,对非正当化政府管理行为的原因和危害的分析就必然涉及到各个方面的因素,这包括管理制度层面的人、所处环境等各个方面。那么如何确立政府所选择的行为是正当的,如何避免和减少非正当性的政府管理行为的危害性后果,这都是在我国这样一个转型国家新的时期所要面临的重要挑战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所以,本文第三部分对如何保证政府管理行为的正当性的实现的路径进行相应的探究。通过这一写作逻辑,以期对转型时期我国政府管理行为正当性问题有一个明晰的把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