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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分等工作始于1989年,全国31个省(市、区)分等工作于2008年全面完成,鉴于最早设定的分等评价参数距今已逾十年,评价参数客观上需要一定程度更新完善。基于此,本文开展耕地质量分等参数研究,梳理分等参数理论,分析对比现行评价参数存在的共性问题,并针对存在差异的指标提出完善建议。简要研究结果如下:(1)梳理了农用地分等中使用的耕地质量评价参数,阐述其概念内涵、计算方法及分等工作中国家级参数使用出现的问题。如各省对农用地质量分等工作设计思路、参数意义理解不同,脱离了《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继续使用国土资源大调查相关参数;基层技术单位进行县级农用地分等工作时资料收集不到位;国土资源大调查时期部分省份采用了自选参数,在2012年国家规程发布后没有及时进行更新衔接。在实际评价工作中,省二级区的划定、光温(气候)生产潜力的使用、分等指标的选取、产量比系数、土地利用系数和土地经济系数的计算等存在与规程要求有一定出入等。(2)以黑龙江为案例,整体分析地方实际分等工作中参数使用情况,对比分析找出了黑龙江分等工作中与《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不一致的参数,如部分县的标准耕作制度分区与国家规程不同及可能导致的问题;光温生产潜力指数使用采用规程外自定参数“光温综合乘数”进行修正;标准耕作制度中指定作物使用与规程推荐不符,全省标准耕作制度去除了“水稻”;分等因素舍弃国家推荐的“有效土层厚度”指标,使用“黑土层厚度”自选指标;产量比系数沿用国土资源大调查时数据,一县一值并且确定方法与国家规程不符;土地利用系数和土地经济系数沿用国土资源大调查时数据,使用数学方法提高系数、减小差异,弱化其对等别的影响。在国家规程基础上结合对黑龙江省的实际调研情况以及相关文献参考初步提出黑龙江省分等参数完善方向。针对繁杂的农用地质量分等参数尝试开展较为系统的参数梳理研究,并在首次对全国农用地分等参数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探究,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我国对农用地质量分等多参数研究的空白。以黑龙江省为案例分析深入研究,对农用地分等参数服务于国土管理、相关分等评价工作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