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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黑龙江普通高校开设的篮球竞赛裁判课作为调查对象,应用问卷调查法、对比法、文献资料法以及访谈法等其他探究方法,分析篮球竞赛裁判课教学对大学生能力的培养功能。篮球竞赛裁判课程采用融合式课堂教学模式,用裁判这一篮球运动中的职业作为课程设计出发点,其课程建设是篮球技术教学的延申,在提升篮球技能水平的同时,还将竞赛和裁判学习融入到课堂教学中。利用大量的篮球竞赛和裁判实践,形成课内、外教学的全覆盖,弥补了传统教学的教学内容和手段的单一的弊端。研究表明:1、篮球竞赛裁判课保留了篮球技术课教学原有教育功能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教学目标,形成了“一课多能”“一课多学”的教学效果,学生教学内容满意度调查达到90%以上。2、在教学内容中篮球竞赛和篮球裁判是共存的,理论学习与裁判学习和篮球竞赛形成了互补形式;教学密度超出传统篮球教学70%,把原本64学时扩容达到115学时的教学内容,形成“一课多能”的教学特性。3、问卷得到的篮球竞赛裁判课对大学生体育运动能力的培养得出的8个影响因子,并将其在健身、心理、管理、判断和学习五个维度做主因素分析,得到结果确定了是健身能力、心理能力、管理能力、判断能力和学习能力成主要影响因素,其中管理能力成为本门课程对学生能力培养的特色。4、篮球竞赛裁判课对学生有5种一般能力方面的提升,表现在健身持久能力、篮球文化的理解能力、辨别能力、决策能力和沟通能力的培养最大,同时也对大学生通识教育达到了很好的效果。当大学生在临场裁判的过程中能够组织竞赛,控制场上的形式变化,对组织能力培养也成为一般能力培养的一项独特功能。建议:高校开设篮球裁判课受到教师能力的影响最大,成为开课容量少的主要原因;加大篮球教师篮球裁判等级的培训;利用号普通高校内篮球竞赛的优势,培养跟多的学生裁判为篮球竞赛服务;加大篮球竞赛裁判课的教学的特色,丰富大学生篮球项目学习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