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爱德华·S·肖和罗纳德·I·麦金农在1973年开创性提出了金融抑制和深化理论以来,发展中国家政府金融管制政策开始引起经济学家的关注,发展中国家政府在金融改革和金融自由化中的作用成为发展经济学的重要研究领域。三十多年来,金融抑制理论、金融自由化次序理论、金融约束理论和新金融政治学,对于政府因素在金融抑制中的作用和影响机制,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国外学者对发展中国家政府在金融改革和金融发展中作用的研究有了更新的发展,他们从政治学、新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诸学科的角度来分析东亚国家政府主导型金融体制的失败原因与局限性。但就总体而言,对于政府因素在金融抑制中的作用,国外相关分析和研究通常是将发展中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因而其分析和结论更多地具有普遍性,即便是韩国、泰国、马来西亚等东亚和东南亚国家,由于与中国国情的差异,对其分析和结论也不能完全适用于我国。国内学术界对于金融抑制和金融发展的相关研究虽然涉及政府因素,但尚缺乏专门的系统性的分析。本文借鉴了金融抑制理论研究框架,对我国金融抑制中的政府因素的作用和影响机制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本文首先对金融抑制的定义进行了重新阐述,并界定了金融抑制的形成因素。其次对国内外金融抑制和金融发展理论,从戈德史密斯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金融结构理论,到1973年麦金农和肖提出的金融抑制理论和金融深化理论,直至金融自由化次序理论、金融约束理论以及新金融政治学,就政府因素在金融抑制和金融发展中的作用和影响机制的研究成果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对我国政府在金融市场准入限制、信贷资源配置权力、金融市场价格管制、银行监管和其他相关经济政策的选择,对我国金融抑制的影响机制进行了具体分析,详细阐述了由于政府对金融体制的管制和不当干预所产生的金融腐败、地下金融、分割信贷市场、银行坏账、就业问题以及流动性过剩问题。针对由于政府因素所导致的金融抑制问题,一方面,借鉴市场增进理论和制度创新理论的研究成果,重新审视政府在金融发展中的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借鉴韩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经验教训,并且针对我国银行业存在的产权体制安排和金融租金分配的制度性缺陷,提出了金融体制改革和发展的思路,最后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提出了政策建议。
本文共分为六章。其中第一章为导论;第二章以历史发展进程为线索,详细介绍了国内外经济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并进行了简要评价;第三章对我国政府主导下的金融体制沿革及金融抑制状况进行了总结;第四章为本文的核心内容,对我国政府金融抑制的政策选择和金融抑制效应进行了全面分析;第五章由政府失灵现象入手,从市场增进理论和制度创新理论的视角,对政府在金融改革和金融发展的作用进行重视审视;第六章在总结韩国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分析我国银行在产权安排和金融租金分配方面的体制性缺陷,提出了我国政府主导型金融改革的思路,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