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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监管理论 一、监管通论 (一)信息(知识)不对称理论---监管的起因。 在信息完备的市场环境中是不会出现银行的,然而现实不是这样的。信息的非对称性可以从两个角度划分:一是非对称发生的时间,二是非对称信息的内容。从非对称发生的时间看,分别称为事前非对称和事后非对称。事前非对称信息模型,是银行的产生的原因。而事后非对称信息模型,则直接导致了外部监管的引入。 (二)外部性--实施监管的必要性 银行作为市场中的资金中介,它对整个经济活动的外部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这主要表现在:1、银行业是与社会公众联系最密切、最普遍的行业。2、银行效率关系着整个社会的资金运动速度和整体效率。3、商业银行具有货币创造功能,影响着宏观经济的走向。 (三)银行是高风险行业--严格监管的原因 商业银行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而招致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商业银行与一般工商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相比,最显著的特点是高负债经营。它的风险分为以下几类:1、信用风险。2、国家和转移风险。3、市场风险。4、利率风险。5、流动性风险。6、操作风险。7、法律风险。8、信誉风险。 因此,不仅要对银行业进行监管,而且要进行严格的监管。 (四)公共物品-谁应是监管的主体? 既然监管成为一种社会的需要,那么由谁来监督控制银行的行为呢?由于银行业是高负债和高风险行业,因此只由银行所有者来进行监督是不够的,也不会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同。那么,监管者只能来自于交易双方以外的力量。因此监管这种社会普遍需要,但又无法由个体承担的责任或者说是服务,应属于公共物品的范畴。因此,银行监管需要来自外部的力量。 二、其他监管理论 关于监管在理论上还存在着另外一些观点,主要有:特殊利益说(管制追逐论)和监管辩证论。 无论是特殊利益论,还是监管辩证论都是对监管现象的分析和描述,都不是对监管起因和目的所做的全面理论描述,因而只能是对监管理论的发展或是监管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 三、监管失灵 监管失灵的主要原因在于:1、信息非对称。2、监管者的社会性。3、监管的垄断性。 第二章各国银行监管模式比较 各国各地区的金融制度受到历史、政治、法律、文化传统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因此形成了当今世界各国各具特色的监管体制。 (一)美国模式:双线多元、分权制衡。 (二)英国监管体系:一元监管模式。 (三)日本监管模式:一线多元,行政指导 通过对美、英、日监管模式的分析,可以看到,虽然各国监管体系模式不同,但其监管目的、方式却大同小异。 在我国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中,不仅需要吸收国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还要与本国的实际相结合,切不可盲目照搬。 (四)国际银行监管合作。金融业的国际化和跨国银行的发展是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然而,金融国际化也给金融监管带来了一系列的难题。面对这些难题世界各国的监管机构开始了国际监管合作。于1975年成立"巴塞尔委员会",并在国际银行业监管的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先后年公布的《巴塞尔协议》、《银行业有效监管核心原则》等文献,为各国和国际监管机构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标准。 第三章中国银行业监管的现实框架 199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初步制定出我国金融监管的基本内容和框架。近几年的成果主要体现在:1、建立了市场准入、退出机制。2、提出并实施了对金融业的分业管理原则。3、对金融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出了要求,并针对违反行业纪律的人员制定了行业禁入政策。4、建立并实施了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为核心的商业银行监管指标体系。5、改革了人民银行的管理体制。 但是目前的监管体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1、目前的监管体系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特别是当货币政策与监管目标发生冲突时,不能确保监管目标的落实。2、监管缺乏统一法定标准,随意性大,主观性强。3、监管观念陈旧,不重视监管制度的建设,不重视外部监管力量的作用。4、银行业国际趋势下中国银行业监管水平亟待提高。5、虽然从法律上看,我国的银行监管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但从实际运作来中存在着多头监管的现象。 第四章构建中国银行有效监管框架 完整有效地银行监管体系应当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即监管主体-金融监管当局、监管客体-商业银行、外部审计和有效的市场约束。 一、金融监管当局。监管当局处于银行监管体系的核心位置,决定着各国银行监管体制和监管内容,是监管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我认为应当将银行监管职能从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成立银行监管委员会,从制度上来保证银行监管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并继续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改进现有的监管体制:1、完善法规、培育市场、维护市场秩序,确保金融有序运行。2、让出市场,集中精力,突出重点,提高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3、加强国际合作。 二、银行监管客体-商业银行。商业银行除了作为被监管对象,以监管客体出现以外,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机制也是监管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内容:1、组织机构。2、会计规则。3、"双人原则"。 为适应金融市场开放的需要,我国的商业银行必须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1、尽快建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监事会。2、借鉴中央银行跨省分行改革经验,以经济区域进行国有商业银行机构重组。3、加强银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4、各项制度的落实仍需加强。 三、外部审计。外部审计是以第三者的身份出现的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桥梁。外部审计已成为金融监管当局普遍采用的重要手段之一。外部审计在金融监管中大体可以发挥两方面的作用:一是信息审计。二是监管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生存应当是一个市场行为,而监管当局应当通过保留对外部审计机构的选择权,来规范、调节这一市场。 目前与中国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尚未建立起来,由此导致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影响金融业稳健经营。这主要是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是由于金融监管当局没有相应的规定,使外部审计在金融监管中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相应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缺乏对商业银行经营业务的了解,不具备对进行财务审计的实力。 四、市场纪律(约束)。市场纪律是指来自于客户、社会公众以及行业内部的对市场参与者的公共约束力,是市场进入者共同遵守的不成文的行业准则。在金融监管至少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银行业内部的行业自律。2、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化的要求,也就是对银行"透明度"的要求。3、外部评级的制约作用。 目前我国的市场约束机制尚未形成,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市场纪律。由于我国金融机构中国有商业银行占有绝对的市场份额,因此,社会公众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缺乏了解,缺乏必要的风险意识,也缺乏对商业银行的社会监督。因而盲目性很大,不利于社会公众风险意识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