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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机构投资者不断增加在上市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它们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国内外有很多学者关于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研究。在这些研究中,大多数都是基于公司业绩的角度,而本文直接从治理的方式入手,因为在目前中国,机构投资者主要是对上市公司实行监督而参与公司治理,所以本文主要就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上市公司关联方占用造成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在实证研究中,解释变量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分为长线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和短线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被解释变量为关联方占用资金;控制变量主要就是反映公司治理结构的变量和财务状况的变量。同时,对样本数据分别按股权性质、股权结构、年份进行分类,分别进行回归检验,以检验公司治理环境对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积极性的影响。样本数据采集于2005-2009年的沪深300指数中264家上市公司。研究结果表明:当上市公司为国有控股公司时,机构投资者无法对关联方占用造成影响;当上市公司为非国有控股公司时,机构投资者持股能够显著减少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现象,其中长线机构投资者持股与关联方占用显著负相关,而短线机构投资者持股与关联方占用相关关系不显著;相对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较大的上市公司,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较小的上市公司里长线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能力更强,对关联方占用造成更加积极的影响;持股比例超过10%的大股东数目较多的上市公司中长线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效应较好,能够对关联方占用造成更积极的影响;股权分置改革后,长线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能力得到强化。同时我们还发现资产负债率与关联方占用显著成正比,在受保护行业里,关联方占用的现象受到了抑制。而且本文还发现,在非国有企业里,当关联方占用资金比较小时,长线机构投资者持股能够显著的减少关联方占用资金;而当上市公司被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现象比较严重时,第二到第五股东持股比例之和与关联方占用成显著的正相关的关系,这主要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股权制衡无法起到很好的效果,这些大股东可能与控股股东存在合谋,共同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此时长线机构投资者与关联方占用的相关性减弱,说明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受到抑制。通过以上研究表明,中国的机构投资者还是能显著的减少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程度。说明它们已经能够一定程度的参与公司治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