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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是通过市场机制来配置经济资源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高度发达的社会分工体系,其最大特点是社会化大生产。信用关系是社会化大生产中最根本的社会关系,是整个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信用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产物,也是社会化大生产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信用程度的高低、信用资源的大小直接影响经济主体参与分工的程度,影响社会分工的发展。信用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良好的信用关系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加速资本周转、促进社会平均利润率的形成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等等。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一切经济活动的开展都离不开信用。可以说,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无信不立,企业无信不长,社会无信不稳,国家无信不兴。 现代市场经济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信用基础之上的经济,信用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是整个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没有信用,就没有市场。不讲信用,社会就无法维系;不讲信用,市场经济就荡然无存。然而,与此不相适应的是,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生活中,无视信用、不讲信用、破坏信用的事情比比皆是,本文以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信用运行主体为例重点分析了个人信用、企业信用、银行信用、政府信用等四种信用主体的缺失状况。信用缺失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消极影响,突出表现在增加交易成本、降低经济效益以及恶化投资环境等方面。造成我国信用缺失的原因有很多,总的来说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历史传统和体制方面的原因,我国经历了长达两千多年封建社会和几十年的计划经济时期,由此造成我国的信用基础极为薄弱;二是我国现阶段缺乏有效的产权制度安排,特别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和私有财产缺乏应有的保护;三是缺乏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伦理和信用法律制度;四是政府职能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等等。 认识到了信用对发展市场经济的重要性、我国信用缺失的严重状况和造成我国信用缺失的主要原因,那么建立和健全我国的信用体系就显得愈发重要。本文认真总结了马克思的信用理论和西方学者对信用的论述以及我国传统的信用观,并结合我国当前的具体实际,提出了我国应构建以产权为核心、以道德和法律作为保护带的“三位一体”信用体系。“三位一体”信用体系模型是本文论述的重点。本文认为信用建设之所以要以产权为核心,是因为“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爱骗人”,产权对信用的核心作用集中体现在给人们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和重复博弈的规则,本文用了博弈论中的重复博弈对此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证明,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立以产权清晰为核心的现代产权制度。道德作为社会伦理学的一个范畴对社会信用建设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为它是人们采取何种经济行为的内在准则,故本文将道德作为信用建设的重要支撑并把它作为“三位一体”模型的第一层保护带。要发挥道德对信用的支撑作用,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扬弃和改造我国传统的道德,并大胆借鉴和吸收其他国家的道德文化,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文化。在强调道德对信用建设作用的同时,必须重视法律对信用建设的重要作用,与道德相比法律更具有强制性和硬约束性,而道德作用的发挥必须建立在人们的“理性”行为基础之上,因为道德是一种软约束,故本文将法律作为信用建设的保障并将其作为“三位一体”模型的第二层(外围)保护带。要发挥法律对信用建设的保障作用,必须建立和健全相关信用法律制度,特别是尽快制定和完善信用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同时还要严格执法,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既需要企业、个人等非政府经济主体的积极参与,也需要社会、舆论的有效监督,更需要政府的制度约束和监管给予充分保证。在我国当前社会转型期,政府在信用体系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无论是现代产权制度的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文化的塑造还是信用法律法规的制定,政府都有着责无旁贷的责任。事实上,我国的渐进式改革一直都是由政府主导的,那么在信用体系的建设上政府也应当是积极发挥主导作用。 正如前面的论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信用缺失问题得以充分暴露,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障碍,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已十分紧迫。然而,从信用的本质及其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因果关系看,当前的信用缺失具有客观性,信用建设也必将具有长期性。“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西方主要发达国家为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和体系付出了100多年的努力,经历了漫长的成长过程。我国经历了长达两千多年封建社会和几十年的计划经济时期,由此造成我国的信用基础极为薄弱。从某种意义说,中国从来就缺乏信用发育的经济社会基础,也缺乏推动信用发展的精神动力。所以我国的信用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社会各界通过长期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