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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1996年起成为世界第一产钢大国,连续十三年全球钢产量第一。到2008年,我国钢铁产量达到5亿吨,约占世界钢铁产量13亿吨的37%。根据与世界发达国家钢铁产业周期的横向比较,我国钢铁产业在未来20—30年间,将发展到成熟期,总产量达8亿吨/年。钢铁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发展空间巨大。
然而我国钢铁产业集中度低,存在大而不强,多而寡优,产业分散等不足,产业竞争力低。并购重组(M&A)是振兴我国钢铁产业的必由之路。众多钢铁企业对并购重组作出了种种尝试,但是有效率的并购重组少之又少。是什么中国特色的体制因素阻碍了钢铁企业之间的并购重组?如何因素利导促进并购重组?笔者曾经在世界著名的钢铁巨头公司工作过,深深被以上问题所吸引。希望通过对影响我国钢铁企业并购重组的体制因素分析,找出促进企业并购的利益均衡的关键因素及其关联关系,从而实现我国钢铁产业资源的更有效配置,提高产业的竞争力和绩效,实现产业升级。本文的理论意义在于补充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的企业并购理论;实践意义在于对中国政府,如何通过体制改革、政策引导、环境建设等宏观/微观措施,因势利导的促进钢铁企业并购重组提供了建议。
本文综合运用并购动机理论、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制度变迁理论、产业竞争力理论,以及利益相关者理论等对影响中国钢铁产业并购重组的体制因素进行了系统性的分析。得出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和起组织与结构协调作用的两大类体制因素,包括市场取向的各级政府分权(经济主导权),投融资项目的审批权,财政税收分成,企业所有权,企业控制权,预算软约束,员工社会保障,产业安全,资产定价,产权交易市场,并购贷款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等十一种体制因素。对它们的形成因为、对并购重组的作用方式和力度等进行分析。并指出相关利益者均衡是有效率的并购重组成功的保证。
通过对国内钢铁产业在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中的地位认定,钢铁产业体制改革的回顾,国内钢铁并购重组历程的分析,宝钢等钢铁龙头企业并购重组案例研究,从利益者均衡的角度,分析了体制因素对并购重组的影响。并借鉴了美国、欧洲和日本的钢铁产业管理体制和并购重组经验。得出:由于钢铁企业对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重要性,并购中要充分考虑其既得利益,主要采用市场化的购买资产和“帕累托改进”等等方式促进其支持并购重组;在深化改革过程中,要采用政府主导型的路径,对阻碍并购的体制因素进行理顺;对仍然处于个体弱势地位的中国钢铁企业要适当保护,防止象一些美国钢铁企业被国际巨头一一并购;学习欧洲政府对并购后的经济裁员提供财政补贴和再就业培训;学习日本钢铁企业模式、法人机构(如银行)参与钢铁公司治理和促进有效率的并购重组。
随后利用博弈论模型,对中央和地方政府利益相关者;所有和经营利益相关者;外资、内资、中央政府利益相关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央政府利益相关者;企业、债权人、政府利益相关者五类博弈方式进行了分析,定性定量地分析了体制因素在并购重组中的作用,提出了促进并购的一些操作思路。如“奖励式”与“事前掠夺式”两种促进跨区域并购的方法,对企业管理者提供期权激励合约促使其支持并购的方法,对外资恶意并购概率的判断及国有资产损失与获得收益之间平衡的决策支持分析方法,对民营并购国有企业的产权交易透明化要求,和银行对地方政府与国有企业并购逃废债的加强监管等种种方式和思路。
基于以上分析,文章从三方面提出了深化改革促进中国钢铁产业并购重组的相应对策。首先,建立五类博弈的利益相关者均衡的协调机制。包括“有限政府”和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改进,对企业管理者的并购激励,建立外资、内资平等的发展机制,债权人与政府、企业的责权利对等机制。其次,加强环境建设。包括设立并购贷款和产业基金从而提供并购融资支持、各项并购税收的减免、国际通用的现金流与期权定价方式的应用、国家经济安全标准可操作性的确定等方面促进并购重组。最后,提供制度保障。提出制订《并购法》,完善管理者、企业员工和债权人的公司治理机构,提供社会保障等等方法。
文章最后,总结得出我国钢铁产业将继续沿着政府主导模式的发展路径,通过深化改革,突破以产权为核心的体制障碍因素,加强环境建设,促进我国钢铁产业并购重组,提高产业竞争力。
本研究创新之处在于:首先,系统提出并较深入论证了影响中国钢铁企业并购重组的各个体制因素。虽然,已经有学者对并购的体制因素影响作过分析,但没有对体制因素进行系统分类整理,提出的体制因素也不够全面。其次,对核心类的体制因素在各类钢铁企业并购中的作用,进行了利益相关者的博弈论分析。本文尝试性地利用博弈论研究工具,对并购重组中的政府分权导致的经济主导权、税收分成、所有权收益三种体制因素进行了利益相关者的博弈均衡分析。并提出了“奖励式”和“事前掠夺式”两类改进以上三种体制影响因素作用的方法,以及促进企业并购的策略。最后,在各类钢铁企业并购中的战略选择和机制设计进行了分析,具有中国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