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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是劳动领域的重要内容,由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涉及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双方的切身利益,如果用人单位解除行为不当,将会使劳动者面临失业。因现阶段我国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尚不完善,致使这一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极易产生争议,如果处理不好,严重时还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我国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制提高上了新的台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即时解除、预告解除以及经济性裁员三个方面,但我国现行劳动法律相关规定仍有不完善之处,不仅使用人单位在行使解除权时难以找到法律依据,也增加了劳动者维权的难度和风险。因此,研究并完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在立法、司法乃至社会发展方面都非常必要。现阶段的劳动法律法规已经无法满足劳资关系发展的需要。现行劳动法律在条文上规定得过于宽泛,缺乏可执行性,用人单位常因为适用法律不当造成违法解除,或者由于法律规定的空白,导致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无法律可依。本文立足于实务研究,重点分析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并探讨完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的建议,这对于实现劳资关系的双赢局面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共分引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正文主要分为五部分,主要内容是:第一部分,主要阐述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定义及特征,并由此对于我国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的立法进行介绍。为了更好地理解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这一部分引入解雇制度的三种学说,包括解雇自由说、正当事由说和解雇权滥用说的定义及特征。接着陈述了我国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的内容,即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性裁员制度,为完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提供理论基础。第二部分,介绍我国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的历史沿革,主要通过建国初期、《劳动法》颁布后及现阶段进行介绍,从建国初期通过条例的形式对企业开除、除名等进行规制,到《劳动法》逐渐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进行总体框架上的设定,再到《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和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进行细化,体现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松到严不断完善的过程。但是由于立法不可能详细涉及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每一种情形,因此,我国现阶段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仍存在问题。第三部分,发现我国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问题。主要问题是解除条件具有盲目性及不确定性、解除对象不明确、解除程序缺乏可操作性、工会监督作用不到位及违法解除的救济措施存在局限性等,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上述问题剖析其产生的原因,如受市场经济的冲击、用人单位法律意识薄弱及人力资源管理落后、用人单位内部缺乏权利抗衡机制,最重要的是限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制度存在不足等。这一部分有助于下文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第四部分,分析国外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主要介绍英、美、法、德等劳动法比较健全的国家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制度规定,尤其是解雇保护主义的规定以及严格的解雇程序设定等,旨在通过对比分析出可以借鉴的先进立法经验及做法。另外,对国际条约中涉及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的内容进行考察,旨在比较重获得一些经验及启示。第五部分,针对我国现阶段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笔者在借鉴和比较发达国家有关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就我国目前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明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对象、严格解除程序、严格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及合理性、加强工会监督、完善劳动者被违法解除后的救济途径等,针对不同类型的解除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意见,以期望对完善我国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制度略尽绵薄之力,也希望对司法实践中处理劳动争议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