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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以来,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逐步加快,面对来自国内国外的各种挑战,原来计划经济背景下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己严重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缩小城乡之间的贫富差距,使城乡居民都能安居乐业,尤其是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及生活水平就显得尤为重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目标就是保障城乡居民最基本的生存需要,而现行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却依然和城乡差异二元结构一样,存在着二元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因此,构建城乡统筹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势在必行,这不仅有利于缓解城乡的制度性贫困现象,还有利于体现城乡社会公平,使城乡低保制度协调发展。本研究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了选题的研究背景、意义及研究方法等。并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了概述,并指出了创新之处和不足。
第二部分:回顾了沈阳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并分别对沈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现状做了概括性评价。
第三部分:为了更好地了解沈阳市目前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运行状况,选取沈阳市沈河区、铁西区、辽中及新民四个地区的低保对象进行了调查。发现了当前沈阳市城镇和农村低保制度运行过程中的制度性缺陷,并就其产生的原因作了因素分析。
第四部分:针对制度性缺陷的原因分析,提出了沈阳市构建城乡统筹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必要性,结合国内外城乡低保制度的经验及教训,具体对沈阳市构建城乡低保统筹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结合沈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得出了沈阳市具备优化农村低保制度,逐步实现城乡低保制度统筹的结论。
第五部分:针对建构统筹城乡的生活保障制度,笔者在保障内容、保障标准、资金筹集及保障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政策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