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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世界范围里迅速发展起来,政府工作透明化成为趋势。改革开放后,因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以及全球化浪潮的推动,我国开始转变原有的行政观念,尝试探索服务行政和阳光行政之路。在以上国内国外行政环境下,特别是在建立和谐社会崇高目标的要求下,建立并完善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就成了必然选择。目前,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已初具雏形,但是还有很多方面需要进行改进和完善。本文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放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背景下进行研究,重点在于挖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并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来探讨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对策。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历史研究法、利益分析法和结构功能分析法等研究方法进行研究。所用的理论依据为知情权理论。文章首先从界定本研究涉及到的相关概念入手,这样既能保证本研究不“误入歧途”,又利于文章表述严谨和论证严密;接着文章讨论了信息公开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论证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选择,并详细研究了政府信息公开对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然后文章讨论了国内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现状,分析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并着重地讨论分析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阻力因素。最后,在以上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文章采用结构——功能分析法,从观念、制度、行为三个方面探讨了发展和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具体措施,构建了一个有效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对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