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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多采取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模式,委托——代理关系应运而生,而两者之间所追求的目标并不完全一致,双方的利益冲突会使代理方采取一种短视行为,对企业未来的经营能力产生负面影响。股权激励成为很多企业协调矛盾简单有效的方式。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度里,资本主义市场蓬勃发展,股权激励相关制度完善,通过制定具体的股权激励方案可以有效解决委托代理问题,许多企业都加以采用和推广。股权激励是长期激励的一种,不仅能够补齐薪酬制度的短板,还能充分激发人才活力。21世纪初我国开始股权分置改革,并出台了股权激励相关法律,一些企业开始尝试股权激励,但许多都以失败告终。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市场在经济发展中起着决定性作用,而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也不断壮大起来,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有效的公司治理方式被越来越多企业采用,可是我国股权激励发展历程短,股权激励实施过程充满挑战,不确定因素多,有时候并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如宏观的市场环境、法律制度;中观的公司治理水平、人员结构;微观的股权激励设计条款等。怎样针对上市公司设计股权激励方案,如何让股权激励方案最终有效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选取对上海家化股权激励作为案例,通过对比三次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中的异同,并根据市场、财务、竞争力三个角度评价股权激励效果。从中发现上海家化股权激励设计方案的问题主要是行权条件设置不科学,激励力度差异大。在国企时期股权激励对象大多是高管,行权条件设置低,解锁后高管收益巨大,更多的是基于“福利”动机,实施后的股价不增反降。可见,股民并不认同此次股权激励。改制后的上海家化推出的股权激励无论是在行权条件还是激励对象都更加科学,特别是第二次股权激励后公司业绩和股价都明显上升,有明显的激励作用。第三次股权激励设计中行权价格接近市价,解锁后覆盖面广但是激励力度小,员工积极性不高,第一期解锁失败,此次更多是基于稳定人才的目的。因此,通过上海家化案例可以得出:股权激励方案设计要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公司内部要有良好稳定的治理环境,行权条件设置科学合理,激励力度适当。虽然选取的案例属于个案,但得出的结论可以为今后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提供一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