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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律对诚实信用原则仅在个别地方进行了个别的规定,并没有系统的规定,与我国民事诉讼中呈现的大量诚信缺失现象不相符合,也无法满足民事诉讼实践的需要。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民事诉讼法中应当确立诚实信用原则已形成了一致的认识,但对如何确立的问题并没有深入的研究。要在民事诉讼中科学地确立诚实信用原则,必须建立在对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的适用机理和具体的适用环节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分四个部分,对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适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第一部分,研究了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机理与理论基础。首先,从道德诚信与法律诚信、民法诚信原则与民诉诚信原则的区别和联系入手,逐步深入地对比分析了作为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的内涵。其次,从法律原则的适用机理着手,分析了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不仅要遵守法律原则的一般适用机理,还要遵守其在民事诉讼法中适用的特殊适用机理。最后,从诚实信用原则与民事诉讼目的和民事诉讼价值的关系角度分析了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适用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对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进行了比较考察,考察分法域的比较考察和历史的比较考察两个角度进行。在法域的比较考察中,对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分别进行了考察,大陆法系国家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其对诚实信用原则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真实义务的研究上;英美法系国家以美国为代表,其研究主要集中在对禁反言的研究上。在历史的比较考察中,分了古代和近现代两个阶段进行考察,以唐律为代表对我国古代民诉法中体现的诚实信用进行了考察,以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为代表对我国现行民诉法中体现的诚实信用进行了考察。第三部分,研究了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适用的必要性。从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可以弥补民事诉讼法成文法的不足,可以规制诉权的滥用,有利于我国民事诉讼法原则体系的完善,有利于司法权威的确立四个角度充分分析了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中适用的必要性。第四部分,对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具体适用进行了研究。首先,研究了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适用适用主体和适用形态。其次,研究了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中适用的具体环节,研究分八个部分进行:分别研究了诚实信用原则在争点的形成、当事人的确定与变更、诉权的行使、证据的提出、审理的推进、调解的进行、裁判的作出与效力以及裁判的执行环节中的具体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