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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与慢病控制项目》2007年基线调查发现的高血压病人中,有相当部分的病人属于贫困人口,这些病人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购买高血压治疗药物或治疗不规范,因而高血压的治疗率,控制率均维持在较低水平,这些疾病已严重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2008年,项目通过为这些贫困家庭的高血压患者提供基本的治疗药物,并对患者进行规范化治疗和管理,减少并发症的发生,提高病人的生存质量。这也是当前农村地区亟需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主要目的:对山东省8个项目县的农村贫困及低保高血压患者药费补偿政策实施的具体做法进行总结,归纳其有益的经验及相关教训,并对干预的效果进行全面评价。研究方法: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好中差,在山东省内分别选取了广饶、寿光;沂源、莱芜莱城区;和苍山、宁阳、商河、陵县八个农村县(市、区)作为项目县。在每县(市、区)根据随机抽样原则各抽取两个乡镇,然后在每个乡镇随机抽取两个村。对项目村所有接受补偿的高血压患者进行问卷调查并测量血压,共调查高血压患者211名;同时分别在各县抽取经济水平相似但未接受补偿的高血压患者241名作为对照,共调查高血压患者452人。此外,项目还进行了关键人物访谈,了解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时间、遇到的问题及取得的效果。定性访谈资料主要通过整理现场笔记以及录音来归纳,总结。数值变量资料主要采用均数和(或)中位数进行描述,分类变量资料主要采用率、构成比进行描述。服从正态分布的数值变量资料两样本均数的比较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对无序分类资料采用卡方检验,等级资料及非正态分布数值变量资料使用秩和检验。另外,为了平衡两比较组间的差异,采用倾向性得分配对方法进行分析。研究的主要结果:1)非-NAH方案补偿组只有1例患者不服用降压药,而未补偿组有12例患者目前不服用任何降压药,占13.5%。非-NAH方案补偿组总能坚持规律服药患者的比例也高于未补偿组。2)非-NAH方案补偿组高血压患者自付费用的中位数为20元,较未补偿组(240.5元)低。3)非-NAH方案补偿组的血压水平及控制率与未补偿组持平,没有统计学差异。4)NAH方案补偿组没有不服用降压药的患者,而未补偿组有15例患者目前不服用任何降压药,占14.7%。NAH方案补偿组总能坚持规律服药患者的比例也高于未补偿组。5)NAH方案补偿组高血压患者自付费用的中位数为12元,明显低于未补偿组(228元)。6)NAH方案补偿组高血压患者的血压水平低于未补偿组,但无统计学差异。7)接受补偿患者对补偿政策非常满意和满意的比例在95%以上。结论:1)补偿组的规律服药情况较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患者因经济困难导致的服药依从性差的问题。2)免费药物政策有助于减轻高血压患者的经济负担。3)干预措施在控制血压方面没有明显效果,补偿方案在实施及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4)接受补偿患者对补偿政策较满意。政策建议:1)加强高血压患者管理,提高血压控制率。一是高血压管理要实行三级负责制;二是建立活的健康档案。2)重视高血压的预防而不仅仅是治疗。加强高血压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设立体育活动场所;加强乡村医生高血压预防知识的培训;加强学校高血压预防知识的教育。3)改善高血压患者的服药依从性对于年老患者尽量简化服药的种类,或者给予不同颜色和大小的药物以便于区分;教育患者形成良好服药习惯,解决忘记服药的问题;重视乡村医生的理论知识培训,乡村医生应了解药物的作用机理,以及药物对病情有何作用并解释给患者;加强对患者的教育,转变患者观念,并积极促使行为的转变。4)加强乡村医生的技能培训,提高村医治疗高血压的能力,确保村医能够做出准确的治疗决策。5)努力做好项目经费保障工作,并探索药费补偿的长效机制,保证贫困高血压患者在项目结束后依然能够得到有效治疗。6)及时给予项目中承担高血压患者管理的村医必要的劳务补偿,提高村医的积极性,更好地把项目落到实处,让患者真正受益。7)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保证项目能够按照计划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