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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现代化理论认为,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快速推进所引起的社会结构、文化观念和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变化对世界各地的家庭结构和功能产生了深远影响。在中国,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快速提高,极大地改善了民众的物质生活水平。但与此同时,由于经济发展的需求,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大规模地流动,传统婚姻的稳定性大大下降,离婚现象日益严重,有学者指出,当代中国的婚姻关系已从粗糙但稳如磐石的“石器时代”进入精美但易破碎的“瓷器时代”,不断攀升的离婚率成为我国目前面临的主要社会问题之一。过高的离婚率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社会的开放度和包容度,但是对于大部分个体而言,高离婚率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例如对当事者的精神创伤和经济损害、对子女成长的不利,同时也可能引起生育率的下降,犯罪率的上升等问题,对社会整体造成消极影响。本文针对中国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高离婚率现象,利用1999-2014年中国31个省份省级面板数据,同时通过对所选取变量的科学界定与指标的合理选取,采用静态面板数据模型,通过五方面的检验即基准检验、异质性检验、机制检验、稳健性检验和转型期高离婚率的再验证,实证分析了转型期我国城镇化与离婚率之间的关系及其机制。研究结果显示:第一,城镇化对离婚率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城镇化率显著地提高了离婚率,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整个社会的离婚率随之提高0.004个百分点;第二,城镇化对离婚率的影响存在区域差异。城镇化对离婚率的影响在人口流入和人口流出地之间形成的显著的差异,在人口流入地,当人口流入到发达地区,城镇化对社会离婚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人口流入到欠发达地区,城镇化对社会离婚率没有显著的影响;人口流出地,城镇化有利于稳定婚姻;人口流向状态不稳定的地区,城镇化对社会离婚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第三,城镇化通过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和法律制度等作用机制影响了离婚率,具体而言,城镇化通过房价收入比、总抚养比与信息普及度显著地提高了离婚率。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本文的政策含义体现在以下三个方向。第一,扩大住房供给,降低住房价格,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降低因经济因素给婚姻带来的不稳定性,提升婚姻质量;第二,增加对老年群体的关心与支持,扩大财政支出中对老年群体的福利与保障支出,减轻年轻家庭尤其是独生子女夫妇的赡养压力,从而降低因总负担系数过高而产生的离婚现象;第三,增强对媒介传播平台的信息真实性和规范性的管理,倡导正确的价值取向,促进婚前夫妻双方之间信息的对称性,降低婚姻不稳定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