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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总量已经超过2.7亿亩,是城镇国有建设用地的5倍,集体建设用地能否以市场方式有效合理的配置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三农问题的稳定与发展。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的实质是一个利益衡平的问题,从利益冲突与衡平的视角来论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法律问题是一个较新的尝试。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不可避免,在明确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必要性、可行性等基础性问题后,对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进行协调,进而对流转制度进行构建,这是本文的一个基本思路。具体而言,首先对利益衡平理论进行一个理论考察,并且明确这一理论在论述流转问题时的价值。之所以产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的种种困境是因为在现实中出现了利益冲突现象;其次,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在现行法律框架和社会现实情况下所存在的问题;再次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衡平的必然性与可行性进行分析,在此处使用了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这也是一个较新的尝试,经济学方法的引入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必然性分析更具有说服力;最后转入实践分析,对当前几种主要实践模式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衡平路径进行建构,即建立合理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