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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制度是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基本制度,在环境污染的控制和防治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的排污许可制度已经实施了十多年的时间,但是该制度在理论研究、制度设计和实践操作上均存在不少问题,使得该制度的效用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 本文从排污许可的性质出发,探究该制度的特征、地位和作用,并对我国排污许可制度的现状进行分析和检讨,进而对我国排污许可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提出建议。本文的意义在于深入探讨及系统研究排污许可制度,对其实施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其从性质定位到制度设计上存在的种种弊端,从而指出排污许可制度应当摆脱总量控制制度的配套措施的束缚,对环境污染物进行统一的全面的管理,发挥其在环境管理中的支柱性作用。 全文分为三章,其结构如下: 第一章排污许可制度的法律特征 本章从排污许可的性质入手分析,指出排污许可是排污权从法定权利向实在权利发展的过程中,行政权力设置的一道关卡,对排污权是否能够真正行使进行了规范与限制。同时从经济和利益分析的角度阐述了排污许可是环境容量资源的分配机制以及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的衡平与选择。进而探讨排污许可制度的功能,指出排污许可制度的功能具有事前调控性,持续管理性,最佳技术适用性以及公众参与性的特点。 第二章我国排污许可制度的现状分析 从我国排污许可制度的现状来看,其存在很大的弊端。目前我国的排污许可制度仅仅定位为一种事后的确认制度以及总量控制制度的配套措施,扼杀了该制度强大的生命力。排污许可制度的立法呈现出凌乱,冲突,缺乏可操作性的局面。在程序方面,未能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存在缺漏与不足。在执行监管机制上又存在着企业认识不够,政府监管不力,缺乏公众参与机制的问题。 第三章我国排污许可制度的重整与完善 排污许可制度应当重新定位,摆脱总量控制制度的配套措施的地位,并和其他环境法基本制度相衔接,成为环境管理的中心环节。在具体措施方面,制定统一的排污许可制度,对环境污染物进行全面管理;以《行政许可法》为坐标,进行程序构建与完善;从政府、企业、公众的角度完善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