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作为两个性质和功能相异的农村基层组织,共存于同一社区,发挥着各自的村治功能。在村民自治刚开始实施的时候,农村在“一元化”权力结构影响下,党支部既是村庄的最高领导者,又是最高管理者,手中掌握着村庄的一切资源,保持着稳定的核心领导地位,“两委”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表现的并不突出。1998年11月我国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之后,村民自治得以深入开展,整个农村基层社会的政治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历史成就。但随之而来的就是,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日益凸现,“两委”之间围绕着权力和资源如何配置,职责和功能如何界定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两委”的矛盾和冲突,影响了村民自治的顺利开展,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本文的研究对象就是农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关系问题,以下简称“两委”关系问题。“两委”关系本身虽然只是乡村治理中一个部分或是环节,但这一问题本身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了一定的普遍性,引起了政府和理论界的极大关注。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通过分析“两委”矛盾和冲突产生的原因,形成构建和谐的“两委”关系的若干思考,以利于我们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基层党政关系,推动农村社会全面而健康的发展。全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描述“两委”关系的由来和发展现状。在村民自治的启动和深入发展的过程中,“两委”矛盾和冲突逐渐形成并日益凸现,“两委”在决策权、管理权、任免权和财务权等方面出现不协调,由此我们揭示出“两委”关系问题的实质以及所产生的影响。第二部分阐述“两委”矛盾和冲突的主要表现并对其原因进行探讨。由于农村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所形成的“两委”矛盾与冲突的表现形式也不一样。出于研究的需要我们把它分成四种类型,即党支部占主导型、松散协商型、公开对立型和村委会占主导型。针对这四种类型,结合历史与现实,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分析“两委”矛盾和冲突的主要原因。为后面构建和谐的“两委”关系奠定基础。第三部分,从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角度,形成关于“两委”关系和谐发展的若干思考,力求使这些思考在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这是本文的写作目的和最终落脚点,也是本文的核心内容。本文在搜集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对构建和谐的“两委”关系提出了一些比较有新意的作法。这些作法主要集中在“两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中,要培育村“两委”干部互相尊重,密切配合的意识,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同时为了实现村民在村民自治中的主体地位,应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参政议政的意识,建立真正代表和维护农民利益的农民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