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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规金融问题是近二十年来发展中国家金融深化与金融发展理论和实践中一个炙手可热的论题。而在我国,近年来,曾经存续过几千年的非正规金融活动又开始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活跃起来,一些地区非正规金融市场规模甚至超过了正规金融的规模,这一现象引起了的广泛关注。本文从农户行为研究入手,在国家控制农村金融的历史背景下,得出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兴起是一种诱致性的制度变迁过程,其在交易机制,信息机制和激励机制等多方面相对于正规金融具有独特的"比较优势"。而这也是为何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屡遭打压,却又屡禁不止,在广大农村地区日渐兴起的深层次原因。而其他发展中国家廉价信贷政策的经验研究以及我国农户收入增长与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的实证研究也证明农村非正规金融是有效率的,是不能为正规金融完全替代的。 第一章是研究动态,即对已有相关文献进行一个简单回顾以及介绍本文在此基础上力图做的一些扩展。国外文献对发展中国家存在非正规金融问题存在两种不同观点:一种是以麦金农为代表的"金融抑制假说",认为非正规金融是没有效率的;另一种则是80年代末兴起的新结构主义,认为非正规金融市场是竞争性的,富有效率的。而之后的研究则确实表明非正规金融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国内学者则结合我国实际对我国非正规金融问题提出了许多有见解性的观点,主要有以下三类:1、认为非正规金融是对转轨经济政策扭曲和金融抑制的合理反应(以史晋川1997为代表)。但是其无法解释为何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是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才逐渐兴起的(因为这种扭曲和抑制从改革开始就一直存在)。2、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如林毅夫等2003)认为由于金融交易的特征,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事前的逆向选择和事后的道德风险是非正规金融产生的一个更为根本的原因。但是,其无法解释为何中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兴起只是发生在转轨经济中的事情?3、认为是一个诱致性的制度变迁过程(如陈德付2005),并将此过程归因为经济政策的扭曲。但是其解释更多的是直接从一些扭曲的经济政策出发,而缺少对这种政策本身扭曲的解释以及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行为相关人农户的行为描述。本文则是从农户行为研究入手深刻剖析农村金融的财政性质,在国家力图控制农村金融的制度背景下,揭示出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兴起是一种诱致性的制度变迁过程,其在交易机制,信息机制和激励机制等多方面相对于正规金融具有独特的"比较优势"。并且结合其他发展中国家廉价信贷政策的经验研究以及我国农户收入增长与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的实证研究,从两个不同的视角证明了农村非正规金融是有效率的。 本文第二章则给出农村非正规金融的一个含义界定以及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现状。按照亚洲发展银行(ADB)(1990)的定义,非正规金融是指不受政府对于资本金,储备和流动性,存贷利率限制等要求约束的金融部门。农村非正规金融则是指相对于官方正规金融活动的农村非正规金融活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1,交易活动主体基本上是从正规金融部门得不到或不能获得足量融资的经济行为人,如农民和农村乡镇企业。2,交易对象是不被正规金融所认可的非标准合约的金融工具,没有固定的形式和标准,因此通常得不到法律的保护。3,没有规范的组织机构和固定的营业场所,处在国家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范围之外。同时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有两个显著特点:1,农村非正规金融的规模较大。2,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生率很高。 本文第三章从农户行为研究入手深刻剖析农村金融的财政性质,在国家力图控制农村金融的制度背景下,揭示出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兴起是一种诱致性的制度变迁过程,其在交易机制,信息机制和激励机制等多方面相对于正规金融具有独特的"比较优势"。首先我国农户行为遵循"拐杖逻辑":它说的是在我国农户收入的两个部分中,家庭农业收入好比人的双腿,而非农收入就相当于拐杖,而拐杖只有在双腿不好的时候才可派上用场。在这样收入结构和逻辑下的中国小农拥有明显的"内源融资"偏好,即"不轻言债"。(一旦发生借贷行为,则通常为救助性的)同时又由于我国财政在农村的缺位,使农村金融具有"吃饭金融"和"投资金融"双重功能,并且必须优先满足"吃饭金融"。而改革前的国家的优先发展资本密集型重工业的赶超战略以及改革后的政府对国有企业存在刚性的金融资源的供给约束都使农村资金大量流出农村,同样导致农村"投资金融"严重不足。正是在正规金融部门无法满足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时,农村经济为了维持或扩大其发展所需资金,只能从官方正规金融市场之外寻找途径,于是农村非正规金融便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成为农村非公有制经济部门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而也发现,在交易机制,信息机制,以及激励机制三个方面,非正规金融相对于正规金融具有"比较优势"。 本文第四章则从两个角度证明了非正规金融是有效率的,是不能为正规金融所替代的,因此它的存在将是长期性的。首先,利用D.H罗伯逊的可贷资金模型对发展中国家的廉价信贷政策(力图用正规金融代替非正规金融,同时降低其利率)所产生的政策效果作了一个简单分析,结果表明廉价信贷政策不是降低而是提高了非正规金融中的贷放利率,非正规金融的规模也未得到有效抑制。然后,建立模型来检验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水平和农民人均收入年增长率之间关系:It=β0+β1INFt-3+αi,其中I为农民人均年收入增长率,t为时间趋势:INF为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水平,αi概括了影响因变量的全部观察不到的,β0,β1为待估参数。检验结果表明: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不但与农民收入增长率的提高存在着正相关性(存在滞后期),且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即意味着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有力的促进了农民收入增长率的提高。最后,对非正规金融的长期发展趋势作了一个简单的分析:一方面由于非正规金融的成本优势存在一个临界点。因此,我国一部分农村非正规金融会在适宜的条件下逐渐演化成正规金融。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极大的不均衡性,自然经济将在一个很长的时间内在我国的很多地区长期存在,因此农村非正规金融会长期存在。综合以上两方面考虑,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趋势是有的将演变成正规金融,有的将保持其原有的互助合作性质,长期存在下去。 本文第五章为结论部分:在以上分析基础之上,认为,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是为了克服经济转轨过程中所存在的现有的金融制度安排的缺陷而由民间自发创造的,旨在改变原有资金流动格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制度供给。因此它的兴起是一个诱致性的制度变迁过程,是有效率的,能够有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将与农村正规金融长期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