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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对于进一步健全中国特色教育管理制度、现代学校制度和教育评价制度,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激发教育活力,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文章以公共管理学为分析视角,主要运用文献分析和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来探析国内外教育督导及教育督导权发展现状,从而获得教育管办评分离背景下我国教育督导权力重构的有益路径。文章首先对我国教育督导的历史发展脉络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职责、权力范围以及权力特点;对于为何要推进教育督导权重构,文章分别从公共治理、政府职能、政府现实诉求及其内在动因等视角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认为教育督导权的重构应该是由部门型权力向政府型权力、单子式权力向综合性权力、行政性权力向服务型权力、管理性权力向专业性权力转型的基本路向,同时认为增强教育督导的独立性、权威性、专业性,完善督导管理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是重构教育督导权的重要举措。推进管办评分离下的教育督导权重构既是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现实需要。教育督导权重构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涉及事物的方方面面。当前,我国的教育督导权力重构处于探索和摸索阶段,相关制度依然不健全不成熟。最后,希望本文的研究,能为当前我国教育督导的发展提供一些不成熟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