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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已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重要阶段。消费是扩大内需的主要着力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据相关统计显示,消费对中国经济增长贡献率已达60%。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指出加快形成现代市场体系,必须实现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十三五”期间,要培育发展新动力,首要是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着力扩大居民消费,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提升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再次强调:“要更好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供给新动力,要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全面改善优化消费环境”(1)。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消费升级新趋势,强化消费维权、改善消费环境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因此,研究分析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探讨完善相应对策极具现实意义。笔者在白城市工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一线工作,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分析白城市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从加大政府投入方面保护消费者权益,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逐步完善消费维权机制,以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能到位等对策,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而推动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本文分将从以下几个部分展开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研究:第一部分,绪论。第二部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概念和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介绍白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第四部分,结合实际工作分析白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第五部分,借鉴国内外一些国家和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经验。第六部分,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存在问题,提出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