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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美国艺术家爱德华多·卡茨创作的活体作品荧光兔《阿尔巴》,成为宣告生物艺术诞生的标志性作品,在外界的震惊和争议中徐徐拉开了艺术与生物科技合体的帷幕。生物艺术是随着生物科技的发展而新兴的艺术样式,目前还处于初期的实验阶段。但是,随着生物技术对社会生活的深入影响,生物艺术极有可能成为人类社会在艺术、文化、科技、法律、伦理等多个层面都要面对的重要问题。在全球化的语境下,我们需要尊重、关注和研究各种不同的艺术形式,而生物艺术就是其中新兴和特殊的一类。国外(尤其是西方国家)的生物艺术创作和评论要比国内活跃,然而,无论是生物艺术的创作还是研究都还没有形成规模。在国内,艺术家李山最早开始了关于生物艺术的创作实验,也在一定范围内引发了一些话题和讨论。在这样的背景下,适合以中国艺术家李山的生物艺术实践作为切入口,来深入研究生物艺术在中国当代艺术中的创作状况。同时运用其引发的话题来探讨生物艺术的价值和意义。这不仅仅是对资料的简单整理,而且能通过研究来进入中国当代艺术,找出生物艺术实验和当代艺术的联系,为生物艺术获得进一步关注来牵线搭桥。 文章以问卷调查为方式得出了讨论的具体方向和话题,即,人们普遍认为生物艺术违反伦理道德并且危害人类安全;生物艺术是科学试验品,没有美学价值;生物科技被用于创作作品是否合法。在对调查问卷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生物艺术引发的话题以及相关评论,来进一步阐述生物艺术的法律支撑、伦理讨论和美学价值。生物艺术在当下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人们应当转变观念,了解生物艺术的创作具有合法性及其独特的美学价值和意义。此外还应该以长远的目光和理性的态度,从生物艺术立法研究、伦理约束和科技运用等方面来面对生物艺术在发展的过程中可能带来的各种问题。生物艺术涉及到艺术、生物学、法学、伦理学等领域,这些领域和人类生活息息相关。因此,通过对生物艺术的梳理和研究,使其能够获得必要的关注和讨论,以期在关注和讨论中对这个艺术类别进行论证和自我限定,并为当代艺术创作中的学科交叉提供有益的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