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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关乎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也是维护法律尊严,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关卡。法律存在的意义是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得到实现,唯有如此,法律的权威才能得到树立。否则,再公正的法律判决也会沦为一纸空文,于权利人没有任何意义,但在我国民事执行的司法实践中,由于执行立法不完善、执行措施不力、民众法律意识淡薄、执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诸多原因,“执行难”问题依然严峻,许多生效的法律裁判文书不能及时有效的实现。本文从探讨“执行难”的概念入手,在分析了“执行难”表现和危害后,进而分析其成因,得出社会信用的缺失是造成“执行难”问题久治不愈的根源,我国近年来也开展了运用社会信用体系解决“执行难“问题相关实践,成效显著,但还未发充分发挥出其威慑作用,因此,本文在分析了国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模式后,对比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对完善与执行相关的社会信用体系提出浅显建议,期待能够根本上彻底解决“执行难”问题。本文的正文部分是分成四大部分进行论述的:第一部分对“执行难”问题进行整体的概述。这一部分首先界定了“执行难”的概念,其次结合相关“执行难”的案例来分析“执行难”的表现形式和危害,最后在对比分析“执行难”的多种成因后,着重分析造成“执行难”问题的根源—社会信用体系的缺失。第二部分为社会信用体系概述。该部分首先介绍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内涵,然后介绍了国外信用体系的建设模式,对比分析了我国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第三部分为社会信用体系在执行中的适用。在这一部分中,首先分析社会信用体系攻克“执行难”的依据,其次介绍社会信用体系在执行中的实践现状,主要介绍了其在执行工作中的体现—执行威慑机制,重点以分析了威慑网络平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在实践中的运行状况,以案例说明其在破解“执行难”问题发挥的威慑作用,再从总体上分析现阶段其存在不足的原因。第四部分是完善与执行相关的社会信用体系。该部分是通过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现状和其在执行中的实践情况的分析后,从完善财产登记、信用交易体系、建立信用档案、优化信用环境,提高信用意识等方面提出浅显的完善建议,以攻克“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