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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业作为文化产业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软实力乃至综合国力的强弱都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作用。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国家对影视业多次提出指导意见和规范性政策,将影视业的发展放在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近年来我国影视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民营影视企业发展风生水起。另一方面,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5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6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8.8%。这一数据说明互联网技术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未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发展,互联网还将更广泛而深入地融入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在商业中,互联网也已然从一种工具华丽转身成为方兴未艾的高新行业,“互联网+”思维正在越来越深入地影响着传统商业的发展模式。 在互联网的冲击下,影视业的生产方式、营销模式以及影视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审美偏好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互联网企业进军影视市场的举动也对传统民营影视企业形成了不小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传统的民营影视企业应该如何转型以适应新的大环境从而获得长远的发展,成为了摆在众多传统影视企业面前的一个课题。针对这一课题,本文以华谊兄弟作为我国传统影视企业的典型,从价值链视角分析华谊兄弟“互联网+”战略,并且以此为鉴,探究我国传统民营影视企业未来的出路。 总的来说,本文的创新点主要在于充分抓住“互联网+”这一国家战略和时代背景主题,以价值链理论为视角来分析影视传媒业龙头企业华谊兄弟的“互联网+”商业行为。华谊兄弟成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作为我国知名度颇高的传统民营影视企业,在“互联网+”的环境下,华谊兄弟将旗下影视业务积极地与互联网进行嫁接,以期迅速转型从而获得更加长远的发展。本文从华谊兄弟影视价值链的影视制作——影视发行——影视营销——影视放映——衍生品等价值活动入手,全面分析华谊兄弟全价值链“互联网+”战略。 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本文首先介绍华谊兄弟全价值链“互联网+”的战略概况,列举华谊兄弟上市后三次大的融资活动以及华谊兄弟在2010年至2016年初的“互联网+”具体举措,其中重点介绍了华谊兄弟于2014年大刀阔斧的“互联网+”战略活动以及华谊与阿里和腾讯的重要合作内容。通过对华谊兄弟与同行业影视企业的比较,阐述华谊兄弟在全价值链“互联网+”战略上的典型性。 以华谊兄弟的“互联网+”战略概况入手,本文对其战略实施的原因开始进行分析。首先,从迈克尔·波特的传统价值链理论到彼得·海恩斯的价值链理论,再到虚拟价值链和价值网,文章逐步探讨价值链理论的演化和发展对于我国影视传媒业的理论指导意义。笔者通过对价值链理论的梳理,在传统价值链理论模型和虚拟价值链模型的基础上构建出影视企业“互联网+”价值链模型,并将这一模型作为分析华谊兄弟全价值链“互联网+”战略举措的脉络。与此同时,本文采用PEST分析方法,综合当前国家政策、经济、文化和技术等宏观环境以及眼下影视传媒业发展的中观环境特点,对我国影视传媒业“互联网+”的发展趋势作出分析,总结出大数据、众筹、在线售票、社交平台和视频网站等未来影视传媒业的主要商业模式。 通过价值链理论背景及其对我国影视传媒业的指导意义、影视传媒业环境特点和我国影视传媒业的发展趋势,本文展开对华谊兄弟全价值链“互联网+”战略实际案例的分析。在具体分析华谊兄弟全价值链“互联网+”的成功方面,本文从其介入的时间点、力度和广度三方面展开。论述华谊兄弟的“互联网+”战略在时间点上与政策动向、经济水平和消费市场的契合之处,在力度深浅上基于不同产业的发展情况而进行区分用力的准确之处,同时重点从影视制作——影视发行——影视营销——影视放映——衍生品这一影视价值链作为分析其介入广度的线索,从而探讨华谊兄弟是如何将其影视价值链上的价值活动与互联网进行高度嫁接的,这也是从全价值链角度探讨华谊兄弟“互联网+”战略的重心所在。在具体分析华谊兄弟全价值链“互联网+”战略的不足方面,本文则根据其“去电影化”战略引发的弊端以及华谊兄弟在全价值链“互联网+”战略实施过程中所暴露出的对IP应用不合理以及互联网营销方面的短板着手进行分析和论述。与此同时,本文根据华谊兄弟“互联网+”战略的这些不足之处一一提出相对应的建议,建议主要包括仍然应当以影视娱乐为其主要经营业务、注重IP的应用和延展以及强化互联网营销能力等,通过这些建议,以期强化华谊兄弟全价值链“互联网+”战略实施的正面效果。 最后,本文通过对华谊兄弟全价值链“互联网+”战略的全面分析得出结论,表明华谊兄弟全价值链“互联网+”的总体战略具有可行性和正确性,尽管出现一些失误,但尚有弥补的余地,其将影视价值链条上的价值活动与互联网高度嫁接的全局眼光和具体举措将惠泽自身未来的发展。与此同时,提出建议和展望,以期为当下我国传统影视企业的未来发展路径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