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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并购成了进入中国市场的主要方式之一。中国法律认可适用于全世界大部分法域的传统收购结构,这将促进此类活动在中国的发展,但是规范并购的法律架构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普遍深入的审批要求,仍然是中国并购交易的特色。
本文笔者将审视法律架构,以及为了改进中国并购方面的立法,并使之符合国际标准而采纳的法律工具。这一研究将聚焦于规范并购的不同法律法规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及进行该等交易时对外国投资者的提示。特别的,笔者分析对比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国内企业的两种类型:(1)资产并购;(2)股权并购;以便指出两种类型的优势和劣势。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必须制定一个特定的专业资产评估公司根据国际上最普遍的评估方式和技术进行客观的资产评估或股权评估。然而,正如本文所指出的,如果评估涉及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程序将变得更加复杂。
此研究将着力于“并购控制制度”,该制度对中国并购市场的稳定成长至关重要。此外还将强调,在中国的并购交易中,政府机关的介入不限于审查一项交易的经济后果,例如资本或竞争问题,而且延伸至审查和批准特定交易安排,在此过程中他们可能既是监管者又是交易方(当出售国有资产或企业时)。因此,认识到中国并购交易经常取决于审批要求是重要的,审批涉及政府的自由裁量权,而经常无法预测且消耗大量时间。
通过认识到中国并购交易所需的自由裁量度很大的审批远远不同于寻常的程序性手续,并通过与在审批程序中的有影响力的相关方建立信任关系,外国投资者能够置身于更加优势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