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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对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视,以及各类地方议事协调机构大规模撤并,使得社会各界对此类机构的关注逐渐提高。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将地方议事协调机构作为精简对象,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地方议事协调机构是地方政府用来应对复杂社会环境带来的新问题、新任务的具有一定灵活性组织机构。地方议事协调机构符合复杂多变的社会需要,与我国正在进行的机构改革主题相一致。地方议事协调机构被各地方政府广泛应用,其存在形式有委员会、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室等多种形式;存在的原因各异,究其根本为政府适应社会环境的需要。在政府管理过程中,多元化的社会环境使得单一部门无法独立承担具有综合性的公共事务,社会问题的解决需要多部门给予支持,对于部门间的协调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政府组织结构间的部门关系不再适应当前的社会环境。地方议事协调机构为各部门之间重新建立联系提供了平台,加强了部门间的横向沟通,丰富了政府组织结构形式,提高了政府对危机事件的反应速度,并且可以集中政府资源完成关乎民生的大型工程建设以及专项工作。然而,作为一种弹性的组织形式,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使得出现了许多不合理的机构,成为了政府官员谋取私利的手段。社会影响大的“馒头办”就是政府干预市场的典型,我国类似的机构还有很多,在结构方面,功能方面以及合法性方面都有问题存在,导致机构数量激增,一方面浪费了政府资源,一方面对损害了政府形象。本文以地方议事协调机构为研究主题,在回顾分析政府组织结构与地方议事协调机构的相关文献之后,首先探讨地方议事协调机构的背景、研究意义,就相关文献进行综述,并对概念进行界定;其次研究跨部门冲突理论与协同治理理论,将理论与实践进行整合,进行理论适用分析;再次,概述地方议事协调机构的现状与其发挥的积极作用;事物具有两面性,继而对自其出现以来存在的问题从结构、功能与合法性视角进行分析,探求问题原因;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优化的原则与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