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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不仅是税收管理的重要工具,更是财务报销的合法凭证,因此它是一种有价票证。但正是由于发票的这种“有价性”,使一些不法分子在趋利心理的驱使下,大肆制造、贩卖、开具假发票,而且规模越来越大,违法犯罪人员越来越多,逐渐形成了“假发票经济现象”,对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形成了极大的冲击,更为严重的是大量的假发票和“真票假开”行为从各级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套取了大量现金,各种国家不准报销的开支都在“招待费”的名义下得到了合法的报销,导致“腐败行为合法化”,严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腐蚀了干部队伍。
“以票管税”是税务部门实行了多年管理经验,对打击偷、漏税有过历史性的贡献,尤其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成功实施,更加坚定了国家管理高层、理论工作者特别是税务人员的信心,而且许多税收管理制度都是在“以票管税”理论基础上制定的,因此要在短时期内彻底改变这一作法是不现实的。在这个前提条件下,要抑制发票违法犯罪和发票腐败就必须采取: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发票违法违规的犯罪成本;简化、规范和发票管理流程,提高发票在经济核算中的地位;提高发票的科技含量,透明发票管理信息;推行电子结算制度,提高职务消费透明度;加强公职人员伦理制度建设,提高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等措施但是市场经济的趋利性使税务部门“以票管税”的路越走越窄,付出的成本越来越高,税收征管的效率也越来越低,在一定程度上还严重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即使这样假发票和“发票腐败”问题也没能从根本上得到彻底解决。这就是取消发票的统一管理,还发票“钱货两清”的本来面目,剥离附加在发票身上的各种管理职能,去除发票的“有价性”,充分利用货币管理等基础性市场经济管理制度,实行“以资金流控税”的远景设想的理论、实践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