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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慎言义务是指法官在言论上应负有谨慎的义务。法官慎言义务是否有法理依据,法官在哪些言论上应该负有慎言义务,法官慎言义务在世界上主要国家的发展现状如何,对法官慎言义务的质疑应该如何回应,我国法官慎言义务的配套措施应该如何落实,本文将围绕这些问题进行展开。第一部分法官慎言义务概论,首先,法官慎言义务的法律基础,法官慎言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维护司法尊严、促进司法独立。其次,法官在言论上保持谨慎的范围,包括有庭内慎言义务范围与庭外慎言义务范围,庭内慎言义务的范围有审前言论的谨慎、案件审理期间言论的谨慎以及裁判文书的谨慎;庭外慎言义务的范围有媒体采访、对判决辩护、对非承审案件发表评论以及其他业外活动等方面的谨慎。第二部分法官慎言义务发展现状考察,主要是从英美法系主要国家和大陆法系主要国家法官慎言义务发展现状进行比较分析,从而得出法官慎言义务具有成文化和国际化的发展规律。在这一发展规律之下,透视我国法官慎言义务的发展现状,我国从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上虽然规定了法官的慎言义务,但还存在诸多不足,即我国对法官慎言义务的规定中,往往不对法官的言论及行为进行区分,并且法官违反慎言义务在司法实践中受到训诫的情况也鲜有发生。第三部分法官慎言义务理论质疑及其回应,主要包括法官慎言义务与言论自由的冲突、法官慎言义务与法官豁免权的冲突以及法官慎言义务与法官阐明权的冲突。在对冲突进行深入分析之后,本文也对这些质疑一一进行回应:言论自由的行使要基于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利益衡量,法官慎言义务具有严格的审查标准,只有侵犯了公共利益与案件公正审判的言论才会受到限制,因此,法官的慎言义务无碍言论自由的行使。法官的豁免权具有相对性,有时间、地点的限制,而且法官的豁免权并不及于法官司法外的言论,所以法官豁免权不能成为质疑法官慎言义务的理由。法官的阐明权对于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对阐明权的模糊规定,使得司法实践中出现阐明不够与过度阐明的现象,落实法官的慎言义务,与完善法官的阐明权是相辅相成的。第四部分完善我国法官慎言义务的配套措施,分为从法律层面上的外部规制和道德自律层面上的内心自觉。在法律层面上,首先要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法官的慎言义务且对法官的阐明权进行完善以达到事前预防的目的;其次要落实回避制度,异议、上诉和再审程序,并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对正在发生的言论进行程序上的救济;再次,是要落实法官的惩戒制度以及行业自律制度,来对法官违反慎言义务进行制裁。在道德层面上,则主要是通过法官的培训制度,让法官对司法伦理内化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