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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当今世界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的各地区财政能力不均衡,进而导致的各地区公共服务提供的不均等,是众多国家在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之一,它也成为了各国政府宏观财政政策调控的一个重要目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财政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功,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也日渐凸现,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横导致的地方财政能力不均衡甚至严重失衡也已成为困扰我国财政体制变革的症结所在,由此引发的地方县乡财政危机、区域公共服务差异过大等一系列问题更是成为了当前财政学界争论的焦点。 回顾当前大多数文献,研究的重点多集中于对于财政不均衡现象的分析以及短期缓决方案的探讨,对于从制度建设角度考虑当前财政问题的研讨却甚少,本文认为对正处于经济管理模式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时期的中国财政领域改革,最缺乏的就是成熟制度的建立,在各级地方政府职能日趋繁重而财力却日益困窘且中央政府现时政策还呈收权收财的现实状况下,有必要换一个角度从制度建设上认真研讨中央、地方政府财政能力问题,以制度来规范和约束财政体制的改革和发展,用制度的约束来减少和避免措施实施过程中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的影响。 经济理论和各国实践已经证明,社会经济发展的制度安排中,政府间的财政均衡对于区域间的公共服务水平公平具有最为突出的作用。因此,在我国当前深化改革的新形式下,如何改革现行的制度,缓解各级政府间在财政能力方面的不均衡自然备受关注,并且成为急需研究的紧迫问题。 纵观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史,财政纵向不平衡以及横向不平衡是各国在经济发展和财政体制改革过程中所经历的一个普遍现象,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的各地区财政能力不均衡,进而导致的各地区公共服务提供的不均等,是众多国家在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之一。在长期的财政实践中,各国的应对措施也不尽相同,多数国家特别是西方的发达国家,为了调整中央地方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的财政能力差异,都逐步摸索建立了一套适合各自国情的财政均衡制度,以作为平衡政府间财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 财政均衡制度(fiscal equalization system)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处理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制度,是确保各级各地政府具有提供均等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保障,财政均衡制度是以人为本、促进人类尊严与平等理念的具体体现,是促进社会公正与统一市场形成的有效手段。不管是在联邦制国家,还是在单一制国家,虽然各国的国情不同、财政均衡制度迥异,但这其中的还是由许多共性可寻许多经验可以借鉴的。研究借鉴各国在平衡政府之间的财政能力,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财政均衡制度不仅是当务之急而且更是实现构建和谐社会之目标、实现人均享有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要举措。本文试图在研究借鉴各国财政均衡制度经验的同时提出建立和完善中国财政均衡制度的一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