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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年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市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土地储备机构,开始实行土地储备制度。20世纪初期以来,瑞典、挪威、丹麦、比利时、德国、法国、奥地利、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等国家都实行了土地储备制度。荷兰、瑞典等国家推行土地储备制度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德国、美国部分地区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推行土地储备制度,至今也有20余年的历史。这些国家在实现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过程中,都曾利用土地储备有效地解决了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如调控土地市场与稳定地价,提供市政建设用地、为低收入居民提供廉价住房、控制城市外延扩展、保护郊区耕地与生态环境等等。 一百年之后的1996年,上海市成立了我国大陆第一家土地储备机构——上海市土地发展中心。紧接着,杭州市于1997年8月成立了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探索通过土地储备集约利用城市土地、为国企脱困改制、旧城改造筹集资金的道路。1999年杭州市土地储备制度建设的成果和经验在全国集约用地市长研讨班上推出,得到了各地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的推崇。随后,我国的土地储备机构在南通、青岛、武汉等大中城市纷纷成立。至2003年底,全国城市土地收购储备机构达2000余家(含城县),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的实现都已成立了土地储备机构。 城市土地储备是我国城市土地利用与管理的一个新生事物,是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新突破。但从我国目前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现状来看,这一制度仍处于起步于探索阶段,无论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缺乏全面系统与深入的研究。论文重点分析了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相关理论,并且对我国目前的城市土地储备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概括与总结,全文共分为五章。 第一章,绪论。本章是对全文的概括与总结。首先界定了城市土地储备制度基本内涵,然后,论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文章着重研究的几个问题以及研究具有创新意义的探索和不足。 第二章,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理论分析。目前,我国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现状是实践远远快于理论的发展,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缺乏相应的理论指导。因此,在这章中,作者着重分析了与城市土地储备相关的理论,论述了这些理论的基本内容、与城市土地储备的关系以及对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启示。本章总共论述了九个相关的理论,分别是:地租理论、资源经济学理论、区位理论、土地供求理论、市场失灵理论、政府失灵理论、产权理论、制度变迁与创新理论以及公共管理理论。 第三章,国际经验给我国城市土地收购储备的启示。重点介绍了欧洲土地银行、美国的土地利用与规划以及对我国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启示。欧洲土地银行和美国的土地利用与规划在土地收购储备机制的建立、融资渠道的拓展、法律法规的完善、土地市场的培育、高新技术的运用等多个方面,给我国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完善提出了有意义的启示。 第四章,我国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研究。这一章是论文的主体,总共研究了六个方面的问题。 (1)我国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建立的背景。在这部分中,作者论述了五个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背景,通过背景分析,我们可以明确我国建立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2)我国城市土地供应机制。介绍了我国城市土地供应机制的运行模式以及我国城市土地供应机制的弊端,提出了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下的土地供应模式; (3)我国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功能定位和目标体系。明确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功能定位十分重要,只有明确了建立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功能定位和目标体系,才能使储备机构在探索中把握明确的方向,在决策时具有判断的标准,同时目标体系也是储备机构在制定计划和政策时的依据。在这部分中,文章简要介绍了我国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目标体系,然后分七个方面论述了我国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目标体系; (4)我国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运作模式及其机构性质定位。先是介绍了上海、杭州、南通三个城市典型的城市土地收购储备模式,列表比较了三个城市土地收购储备运作中的不同之处,又介绍了我国城市土地收购储备机构的性质定位问题。由于我国的相关法律对城市土地储备机构的职能定位和收购范围没有明确的定位,致使各地对城市土地储备机构的性质定位不一,本文在分析土地储备机构双重功能的基础上提出土地储备机构是地方政府的经营城市的一个代理机构的观点,明确了土地储备机构性质定位的模糊问题; (5)我国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收购性质和价格的确定。先是研究了我国城市土地收购的性质定位,在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明确了我国城市土地收购过程中土地收购双方的“强制性的买卖关系”,然后,研究了土地收购价格确定的基本原则。在“关系”和“原则”确定的前提下,探讨了我国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土地收购的价格问题,提出了土地收购价格确定的思路和方法。然后,又介绍了我国部分城市具体的土地收购价格确定的方法; (6)我国城市土地收购储备融资体制研究。先是,对目前我国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融资体制进行了评价,指出了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然后,比较了我国存在的几种土地证券化的融资渠道,指出了土地收购储备信托计划、土地开发债券、城市土地基金、土地资产证券化各自的优点与不足以及相应的适用条件。最后分析了我国实行土地证券化的优点和可行性,明确指出,我国已经完全具备实行土地证券化的条件与基础,我国应该充分利用土地证券化的融资方式,近一步完善我国的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第五章,我国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在总结全文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运作中亟需解决的五个问题。它们依次是法律法规问题、土地储备机构目标的多元性问题、部门协调问题、地价和房价上涨问题以及储备量不足的问题。在分析以上问题之后,论文最后提出了加强城市土地储备制度建设的相关建议,希望对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完善起到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