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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以网络为中心的计算机新时代,网络交易因其方便快捷的特点为越来越多的人所钟爱。然而网络交易市场一片繁荣的背后,各交易主体之间责任划分不明的弊端也逐渐暴露。虽然,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的立法工作,但技术水平仍相对滞后于世界发达国家。目前,我国法律在规制网络交易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条文分散、缺乏专门立法;以原则性规定为主,可操作性不强;相关概念、名称没有统一等。对此,应广泛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和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尽快明确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义务及责任承担的范围和尺度。这不仅是法律适应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对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也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选取网络交易主体中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做为研究对象,借助官方和各种机构发布的数据对我国网络交易的发展情况进行综述;通过典型案例指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在现实中经常涉入的纠纷类型;以我国理论界存在的各种观点和现行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总结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法律责任相关规制中存在的不足;并从国外主要是欧盟和美国的成熟立法经验中寻找一些可以借鉴的因素,针对我国法律环境的特殊性,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全文共分五部分,从分析各种类型的平台提供商在网络交易中的地位和作用入手,归纳出平台提供商的法定义务、约定义务和附随义务,在此基础上,结合近几年发生的、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从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两个角度,深入探讨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结合国外先进法经验,针对我国现行立法的不足提出可行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