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资产证券化(Asset Securitization)是指金融机构将其能产生现金收益的资产加以组合(pooling),然后发行证券(securities),出售给有兴趣的投资人,借此过程向投资人筹措资金,从而达到改善资产负债结构的目的。资产证券化是近几十年来世界金融领域的最重大的金融创新之一。本文试从资产证券化概论、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必要性分析、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路径选择及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面临的障碍及政策等四部分进行阐述。 本文首先介绍了资产证券化的起源与发展,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得到迅速发展的状况以及资产证券化的内含和外延所发生的变化,指出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已不仅指一种资产运作方式,而在更重要的意义上它已成为一种具体内容十分丰富的理财观念和方式。在分析资产证券化迅速发展的原因时,本文从发起人、投资者、投资银行、金融监管当局等几个角度进行阐述,揭示了资产证券化的本身具有的特性和具备的优势。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结构为:发起人将交易的金融资产组合与发起人完全剥离,过户给特设信托机构进行运作,信托机构将金融资产经过信用评级后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确保有关资产现金流收入在不太理想的情况下,其向投资者的本息回报的流向渠道仍然畅通。基本步骤包括:一是确定资产证券化目标,组成资产池;二是组建特设信托机构(SPV),实现真实出售;三是完善交易结构,进行信用增级(CreditEnhancement);四是资产证券化评级;五是安排证券销售,向发起人支付购买价格;六是证券挂牌上市交易,资产售后管理和服务。 在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必要性分析中,本文介绍了我国目前金融体系的现状、特点和我国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必要性,认为开展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功能在于:一是能够实现商业银行功能回归,提升在资本市场运作的能力;二是能够降低银行体系风险,形成外部监督;三是能够增加资产负债管理手段的运用,缓解可能面临的流动性压力;四是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商业银行的资本约束问题,进而通过风险资本占用的减少,降低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五是有利于化解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贷款率;六是有利于增强盈利能力,改善商业银行收入结构。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实施资产证券化具有一定的有利条件,包括:离岸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成功经验、信托计划在资产证券化实践中的作用、资产证券化实践已形成发展重点、我国商业银行初步具备了一定规模的符合证券化条件的信贷资产等 在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路径选择方面,本文主要从模式选择和产品选择两方面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和分析,认为在当前情况下我国商业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应选择信托模式,在产品选择上应以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化和不良资产证券化为重点。在目前我国的法律环境和金融制度框架下,信托公司所特有的财产隔离机制完全符合资产证券化运行机制的本质要求,因此SPV采取信托模式应该成为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模式的现实选择,也是最理性、最明智的选择。而商业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的产品选择上,本文分别从运作机理、背景条件、现实意义及面临问题等方面详细阐述了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化和不良资产证券化两个产品,认为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应以这两个产品为切入点。 最后,本文认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面临的主要障碍主要包括法律制度和实施环境方面,提出推进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建议如下: 1、设立理想的SPV。建议在资产证券化最初阶段,应借鉴香港特区的基本模式,由政府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形式的SPV,其经营业务为专门购买基础资产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同时鼓励一部分具有较强实力和良好信誉的证券公司投资设立SPV来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 2、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议结合金融市场发展的特点并根据资产证券化运作的具体要求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为今后开展各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依据。 3、逐步设立信誉卓著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信用评价机构。建议借鉴国际上先进的信用评价经验,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在总体信用评价业发展十分落后的条件下,集中力量发展一些信用评价机构,使他们成为国内具有权威性和国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信用评价机构。 4、规范和监督SPV资产的经营管理工作。为防止发生违约风险,以使证券化资产价格能够充分地反映其收益率和安全性的有效统一,需要提高透明度,使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证券发行者的经营情况,建立有效的价格形成机制。 5、提高证券化产品和信贷资产的市场流动性。建议进一步加强市场的基础建设,为资产支持证券的流通创造条件,从根本上扩大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需求,提高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 本文结尾部分再次阐述了资产证券化是商业银行从根本上解决资本约束问题的重要途径的观点,提出应将资产证券化的开展与商业银行的改革发展相结合,将资产证券化这种解决资本约束问题的重要途径与国家注资、上市融资等补充资本手段相结合,使资产证券化成为连接我国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的桥梁和纽带,从而建立科学高效的金融体系,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