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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是保险行业的三大特征,保险是转移风险、弥补损失的基本方法,是金融行业和社会保障行业不可缺少的部分,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无法比拟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行业的三大支柱型行业,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保险公司业务覆盖面与日俱增,保险投资回报率逐步上升。但是国民保险意识不强、宣传不到位导致保险认识出现偏颇、从业人员素质低下、保险险种供给不足难以满足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保险监管不到位、保险市场混乱等等,严重制约了我国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在当前市场经济运行的体制下,实现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不能单靠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还需要依靠我国政府管理部门的力量,只有政府进入保险行业,对其进行管制,才可能克服、补救、纠正保险市场失灵带来的影响,或者说从源头上杜绝保险市场失灵的现象产生。这是保险制度本身的特点及其所特有的局限性所决定的。因此,完善保险业的政府支持对策对促进保险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财产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发生导致损失所要承担赔偿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保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我国国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就江西省财产保险目前现状而言,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从业人员队伍结构不合理;保险产品种类不健全;业务覆盖面和投资回报率远远跟不上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保险业增速减缓且地区发展不平衡;费用成本和赔付率与日俱增;保险市场竞争加剧等。因此,以《中国保险业发展解困的政府支持对策研究——以江西财产保险为例》为研究对象,对于推动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首先对保险相关概念及政府支持保险业发展的的理论依据进行了探讨,并结合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与保险业的发展情况,科学借鉴政府支持保险业发展的国外经验,在此基础上,阐述了相关理论知识;其次,以江西省财产保险为例,分析了保险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困境,并对保险业发展的问题与政府支持欠缺的关系分析;最后,提出了优化保险行业政府支持对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