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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策本质上属于政府公共决策范畴。它起源于国家公共行政行为,若没有政府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正确治理、规制或引导,政府的行政决策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与必要。行政决策的做出实质上就是公权力的行使。行政决策体制已成为各级政府发挥行政只能不可或缺的组织系统,在整个行政决策活动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本文研究的主题是我国已有的政府行政决策体制在已展现出全球化、信息化的国家浪潮中通过对行政决策体制的深化改革,建立适应新时代的新型服务型政府管理模式。由于行政决策体制是否科学,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是否合理,是行政决策是否科学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因此行政决策选择正确与否决定了行政改革能否收到预期效果,决定着政府改革的成败,对整个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具有巨大推动作用。这一课题的研究显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在对行政决策体制比较研究的过程中,通过对我国政府行政决策体制的现状进行分析和梳理,对行政决策体制的基本构成进行相关研究分析,发现我国政府行政决策体制存在了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政府行政决策价值偏离公共性、行政决策系统运作偏离规范性、行政决策制度缺乏整体配套性和行政决策偏离监管。通过对我国政府行政决策体制的问题成因进行分析,发现我国政府行政决策体制缺乏正当性,同时政府行政决策体制的职责划分不清,而我国行政决策体制中的咨询机构与执行机构独立性不强,而相对应的我国的政府行政决策监督体制相对落后。通过运用行政管理学的相关原理对行政决策体制进行分析,同时对美国、日本和英国政府的现行行政决策体制的进行研究,从各国的实践、变革中吸取经验教训,在认真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本文针对我国的行政决策体制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促进政府行政决策体制的民主化;建立分工明确的政府行政决策体制;重视决策程序和规范、促进行政决策体制的科学化;加强政府行政决策体制的监督机制。通过对政府行政决策体制的改革进一步形成与中国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相融合,使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以此推动来中国社会的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