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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构建和谐社会这一进程的推进,政府部门职能的转变日益提上改革日程,“小政府,大社会”这一公共治理理念逐渐得到各界的认可,非营利组织作为政府和营利组织之外的第三部门开始逐渐发挥其作用。非营利组织独有的非营利性、独立性、公益性使得其在面对普遍存在的市场失灵及政府失灵时能够做出适当的反应,弥补政府功能的不足。非营利组织是政府和社会公众之间的桥梁,能够发挥协调、辅助和补充功能,有助于推动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自2008年后,我国非营利组织迅速发展,但同时与其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也不断凸显。一方面,民办背景的非营利组织迅速发展:以壹基金、老牛基金会为代表的民办背景的非营利组织的捐赠收入日益增长,受关注度不断攀升。在2013年4月雅安芦山地震的募捐中,2010年12月才注册成立的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募得最多款物——2.85亿元。另一方面,官办非营利组织的日常管理缺陷则不断暴露,负面新闻频频曝光。2011年发生的“郭美美事件”引起了长达半年之久“透明问责风暴”。非营利组织当前的发展境况将“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这一话题推到风口浪尖,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焦点。基于以上背景,本文选取中国扶贫基金会作为分析案例,通过对其信息披露具体情况的分析,探索当前非营利组织在信息披露工作上的现状,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并探寻解决问题的相关方案。本文主要分为六章:第一章:导论。这一章概括性地介绍了论文的选题背景、选题意义、研究的主要内容、框架以及研究的预期贡献及不足。第二章: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研究的相关文献综述。在这一部分,就当前国内外关于信息披露及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的研究进行了详尽的梳理。对信息披露的梳理首先从经济主体的角度对信息披露形式进行划分,将其分为自愿性信息披露和强制性信息披露;其次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内容加以概括。对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的梳理主要涉及非营利组织进行信息披露的原因、信息披露所产生的影响以及信息披露的范围等三个方面。这一部分的最后是对当前关于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质量文献研究情况的评述。第三章: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研究的理论基础。这一部分主要从信息不对称理论、受托责任理论、非营利组织概述等方面予以展开,详细地阐述了非营利组织进行信息披露及其考评的理论基础与依据。第四章:对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的案例研究。在这一部分,本文选取了中国扶贫基金会作为案例研究对象,通过查阅历史资料及相关信息对其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描述及分析。这一部分首先对案例研究的背景及中国扶贫基金会的背景加以概述,鉴定案例分析基础。其次从日常活动信息和重大事项信息两方面展开分析。其中日常活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治理信息、项目信息以及财务信息等内容;重大事项信息主要是基于雅安芦山地震这一重大事件展开,分析了相关信息的披露情况。第五章:概述了当前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的现状及成因。通过对以中国扶贫基金会为代表的非营利组织的信息披露情况加以分析,总结出当前我国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的普遍现状,并从内外两个角度分析了其成因,其成因主要包括:行政色彩的存在、衡量标准的不成熟、监督力量的不匹配以及法律制度的不规范。第六章:针对当前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现状提出了改进建议。这一部分提出了构建信息披露评价体系、完善会计核算、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以及打造全方位监管模式等建议。第七章:结论。这一章指出了在对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进行评价时所需注意的问题:一方面应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另一方面应注意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同时,正如“透明问责风暴”是非营利组织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问题,非营利组织的透明度也应是非营利组织在发展过程的某一阶段需要重视的环节。非营利组织在发展的过程中应该避免工作重点的错置现象,增强非营利组织竞争力的决定因素始终是该组织的工作能力,组织信息披露情况只是其工作能力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水平的提升最终也取决于该组织自身工作能力、管理能力的进步。